昨晚,#虞书欣疑似被AI融脸和声音#话题上热搜。
有网友发布视频称,在一部AI短剧中,用户发现角色面部建模与虞书欣本人五官特征高度相似,配音也非简单模仿,而是直接合成其独特声线,听着“就是虞书欣本人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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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内容不仅限于单一短剧,在AI漫剧、短视频中大量出现,有观众表示“十部里有五部是虞书欣的声音”,部分角色的服装甚至直接使用她在《永夜星河》中凌妙妙的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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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虞书欣工作室官方回应:
近期,网络上大量涌现利用AI深度合成技术,擅自提取、套用虞书欣女士的脸部特征与真实声音,制作并大肆传播所谓“AI短视频”及“AI短剧”的恶劣行径。针对此类以技术之名行侵权之实的乱象,工作室在此作出严正表态:
1.虞书欣女士从未参与过任何此类AI生成内容的拍摄与录制,我方也从未向任何机构、平台或个人开放过关于虞书欣女士肖像与声音的AI使用授权。市面上所有强行套用其形象与声线的AI合成剧集及短视频,均属非法侵权产物。
2.肖像与声音同属受法律严格保护的个人核心权益。这种利用AI技术“移花接木”、非法伪造的行为,已严重践踏了法律底线。我方在此强烈敦促所有涉嫌侵权的视频制作者、发布平台,即刻停止一切侵权行为,全面下架并永久删除相关合成影像及音频内容。目前,我方已对市面上的侵权内容进行全面的证据搜集与保全。对于无视本声明、企图蒙混过关、拒不删除侵权内容的主体,我们将诉诸法律程序,坚决捍卫虞书欣女士的合法权益。
同时,我们呼吁广大网友自觉抵制各类非法AI合成侵权内容,不浏览、不传播伪造影像音频,一同抵制AI侵权乱象,共建尊重肖像权、声音权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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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资料显示,虞书欣,1995年12月18日出生于上海市,中国内地女演员、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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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嘉行迪丽热巴工作室官方微博发布声明,针对网络上对知名女演员迪丽热巴的侮辱诽谤、AI换脸侵犯肖像权等侵权行为,公布最新法律进展,已判决、审理中及申请立案案件共计40起。此外,有数十名用户个人信息正等待平台或法院披露。
根据通告,已有9起案件由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涵盖AI换脸侵权及网络诽谤:
杭州千炎文化传播、阜阳志尚文化传播两家公司,在短剧擅自使用AI换脸侵害迪丽热巴肖像权,被判公开致歉,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
荣某某、徐某某、何某某等网友,因发布侮辱、诽谤言论,被判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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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孤例。从明星到普通人,越来越多的人发现:自己的脸,正在被别人“拿走”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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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报道了两个真实案例:两位网友发现,自己的面部特征被盗用于一部AI短剧,并在剧中被打造成“又矮又丑、贪财好色、遭暴力殴打”的角色。受害者表示:“看到自己的脸被那样丑化,感到愤怒,更感到深深的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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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短剧热度在某平台上高达7000万观看人次,出品方仅被暂停上传剧集15天。
法律正在出手,但难点依然不少
今年4月,国家网信办发布《数字虚拟人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未经特定自然人同意,不得提供足以识别其身份的数字虚拟人服务;训练数据、建模环节同样不得侵害他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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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迪丽热巴的胜诉可以看出,法院对AI换脸侵权行为的定性已经清晰——即便技术再“新”,侵权的本质不变。但也要看到,类似事件仍层出不穷。维权成本高、侵权收益大、平台审核滞后,仍然是治理难点。
维权之难:发现难、举证难、赔偿难
对普通人来说,维权更是难上加难。
首先,你很难发现自己的脸被用了——AI短剧成千上万,谁会一集集去对?其次,即便发现了,怎么证明那个“AI人”就是你?相似度可能只有七八成,对方可以说“碰巧长得像”。再者,就算认定了,赔偿金额往往抵不上维权成本。
而平台方的治理也存在滞后。某短剧今年一季度下架了1718部违规剧集,对1.5万部作品进行核查,处置670部。但这是事后补救——等受害者投诉了才处理,侵权内容可能已经传播数百万次。
目前,《数字虚拟人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还在征求意见阶段(截至5月6日)。业内期待进一步细化:什么是“数字人”?“高度相似”如何量化?责任分配能否更清晰?
来源 | 都市现场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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