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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一大群 政已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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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不少地方给机关部门“摘虚名”,引发广泛关注。
江苏省多地机关单位相继宣布规范内设机构名称,原以“科”命名的内设机构相应改为“股”,原以“处”命名的内设机构调整为“科”。
已阅君梳理发现,这次调整涉及多个层级。
在地级市层面,淮安市商务局于6月17日发布通知,原综合处更名为综合科、原财务处更名为财务科,原任处长、副处长职务自然免除,分别改任科长、副科长。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要求,将局机关内设机构名称为“处”的统一调整为“科”;无锡市政府外事办公室的欧非处、亚太处等,也同步改为“科”。
在县级层面,7月13日,高邮市城市管理局发布通知,将原组织人事科更名为组织人事股,原计划财务科更名为计划财务股,原指挥中心(督查科)更名为指挥中心(督查股)。
高邮市医疗保障局、涟水县审计局等,也先后完成从“科”到“股”的更名。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调整仅涉及机构名称与职务称谓变更,干部职级、薪资待遇、岗位职责、人员编制均保持不变。
已阅君了解到,早在2020年,江西南昌就出台规范性文件,要求市直党政群机关,凡是科级内设机构一律不得以“处”命名,明确“打掉虚名,回归法定”。
对此类更名调整行动,有人疑惑是否属于“降级”,也有干部心生嘀咕。事实上,读懂机构编制管理的底层逻辑,便会发现:这不是降格,也非折腾,而是纠偏与归位。
依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各地行政机关内设机构的规格需严格对应机关层级:
省级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内设机构称“处”,规格为正处级;
设区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处级,内设机构称“科”,规格为正科级;
县(市、区)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内设机构称“股”,规格为股级。
副省级城市的行政规格介于省级与普通地级市之间: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级别最高为副厅级,其内设机构称“处”,最高为正处级;市辖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最高为正处级,其内设机构称“科”,最高为正科级。
也就是说,什么级别的单位,就得用什么层级的称呼,不能乱用乱喊。
此前,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文件也多次强调,机构名称必须反映行政规格,不得擅自升格或滥用称谓。
然而,“低配高挂”现象却长期存在。比如,科级单位“高配”处级牌子,有人认为听着气派、可以抬升部门形象。
但这种“变通”,客观上造成了不少弊端。
一方面,混淆了行政层级,群众和企业经常搞不清哪些机构是真的处级、哪些实际上是科级,外部认知模糊,导致行政沟通成本增加。
另一方面,也打乱了编制纪律。机构名称和称谓与正式的机构设置文件不符,容易形成“名可随意定”的错误暗示,削弱编制管理的严肃性。
这场自上而下的“正名”行动,传递出机构编制管理从严从实的信号,表明机构编制的红线不仅体现在职数和规格上,也体现在名称和牌子上,任何形式的变通都不被允许。
从更宏观的视角看,“处”改“科”、“科”改“股”,既是管理越来越规范、细致的体现,也有利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摘除虚高的“处长”称谓,能有效引导公职人员少些官气,更加强化服务意识。
与此同时,规范设区市统一内设机构命名,让省市县三级称谓层级分明,也便于跨地区政务对接、数据统计核算,方便群众辨识部门层级。以后,部门之间打交道、部门跟老百姓打交道,都会更方便。
当然,改名只是开始,更重要的是看理念和行动。摘掉虚名、多办实事、优化服务,才是这次调整的核心要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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