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车联新生态)
7月24日,小鹏集团法务部发文称,近期,针对部分自媒体就小鹏集团经营情况和相关产品歪曲事实、侮辱诽谤等情况,小鹏集团取得相关案件二审胜诉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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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鹏集团法务部表示,2026年7月,北京鑫尚广告有限公司侵害小鹏集团名誉权一案,法院二审判令鑫尚公司于其运营的“汽车点评”系列账号向小鹏集团公开道歉,并赔偿小鹏集团经济损失50万元。
依据小鹏集团法务部附带的民事判决书显示,鑫尚公司为汽车领域自媒体,长期运营多个汽车类账号,总关注数超204万,具备辨别信息真伪的专业能力和核实条件,但其对涉及小鹏公司与大众合作细节、新车交付状态、出口目的地等关键事实未进行最基本的核实,反而选择性引用过时、片面数据,预设结论地进行负面解读,并使用“财务黑洞”等贬损性表述,并且案涉文章发布于小鹏公司新车型集中上市的关键时间节点,侵权恶意明显,主观恶性程度较高。对比,法院二审判令鑫尚公司于其运营的“汽车点评”系列账号向小鹏集团公开道歉,并赔偿小鹏集团经济损失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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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2026年7月,贾佳侵害小鹏集团名誉权一案,法院二审维持原判,令贾佳于其新浪微博账号“贾佳HondaYes”向小鹏集团公开道歉,并赔偿小鹏集团经济损失。小鹏集团强调,将持续以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坚决打击歪曲事实、侮辱诽谤等侵权行为。
同一日,理想汽车法务部也发文称,针对近期多起涉及理想汽车的不实信息传播及恶意侵权行为,理想汽车持续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现将部分处理进展说明如下:1、严某造谣攻击、煽动对立经网友举报,严某在微信社群及多个网络平台使用"暖谨少年"等用户名称,自建恶意导向性社群,煽动对立情绪,恶意攻击理想汽车品牌、企业高管及车主群体,并蓄意捏造 、跨平台传播无事实依据的负面内容。理想汽车报案后,公安机关已依法调查处置。严某已发布致歉声明,就相关不当行为公开认错道歉。2、陈某编造车辆起火谣言2025年10月,陈某恶意编造并传播“理想汽车起火原因为使用劣质电”等谣言,相关内容违背基本事实且毫无依据。理想汽车向公安机关报案后,涉案人员已被依法处理,并已就其造谣行为向我司公开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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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7月22日,理想汽车法务部发文称,针对网络账号“电车小飞”长期发布涉及理想汽车及其相关人员的不实信息、误导性内容并造成恶劣传播影响一事,理想汽车已于2025年3月25日提起诉讼。经人民法院一审、二审审理后,依法认定相关行为构成侵权。理想汽车已于2026年4月14日获得二审胜诉判决书。经查明,法院认定“电车小飞”实施的商业诋毁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构成商业诋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针对此次事件,理想汽车法务部指出,理想汽车尊重基于事实的监督、讨论与批评,也欢迎社会公众提出真实、客观的意见建议;但对于编造传播不实信息、恶意误导公众、侮辱诽谤、侵犯企业及相关主体合法权益的行为,理想汽车将持续通过法律途径和合规渠道依法处理。
实际上,互联网以及新能源汽车行业的高速发展,部分媒体或机构受利益驱使,不惜捏造事实、恶意中伤企业形象,甚至操控“网络水军”和“黑公关”蓄意炮制舆论乱象,这种行为不仅侵害了车企的合法权益,也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此前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社会工作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汽车行业网络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汽车行业网络乱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捏造事实、恶意诋毁、组织水军刷量等行为 。
需要强调的是,网络空间绝非法外之地,言论自由不能成为信口开河的护身符,言论与行为均有边界,任何企图通过操纵舆论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都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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