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患太可怕了!湖南长沙,8岁男童在树底下看狗,狗没叫没退,突然扑上来猛咬男童面部,咬到男童下颚几乎贯穿,整整住院8天,直到现在夜间还会被吓醒颤抖,咬人的狗目前已经被社区打死、暂定为流浪狗,主人未寻获,物业辩称与此事无关。
(案例来源:百姓关注,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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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长沙芙蓉区东福小区一棵老树下,8岁的小宇蹲着盯一只狗看了会儿,他没追没打,只是小孩对动物那点本能好奇。
那只狗没叫没退,突然前冲把他扑翻,照着脸就咬,母亲陈女士赶来时,孩子嘴唇那块肉已经翻烂,下颚骨差点透,血糊了半张脸。
120拉走住8天院,口腔颌面外科里外缝了好几层线,出院诊断写着“面部犬咬伤、下唇全层裂伤、下颌软组织挫裂伤”。
更麻烦的是夜里,孩子合眼就惊,浑身颤抖,喊狗来了狗来了,陈女士整宿不敢离身。事发后社区工作人员把狗拦住打死,杨家山社区后来回记者:狗暂认定流浪狗,事已处理。
陈女士追问谁赔,物业摆手和我们没关系,原话被多家媒体录下。狗主人至今零线索,监控只拍到狗从绿化带钻出来,没项圈没牵引,不像近期有人遛。
家属现在卡在三道坎:一是狗死了,齿痕和DNA比对原主人这条路基本断;二是社区一句流浪狗把向原主追责的门先掩上;三是物业拿小区开放、狗自己进来当挡箭牌。
可法律不看谁先撇清,只看谁该管没管。
先说狗这边。民法典1245条是饲养动物损害基本盘,谁养谁管,无过错责任,小孩蹲着看不算故意挑逗这个减责事由。1249条补一刀:遗弃、逃逸动物伤人,原饲养人仍全赔。
也就是说,哪怕真是谁家之前嫌麻烦扔掉的,只要警方能从打死前的皮毛、牙齿模型、小区前期监控顺线摸回原主,原主跑不掉,且若明知狗有攻击史仍遗弃,致儿童重伤还可能碰过失致人重伤的刑责边缘。
但原主查不到时,锅不会蒸发。民法典1198条的安全保障义务,把小区物业钉在被告席候选第一位。物业合同里“维护公共秩序、防范安全隐患”不是装饰句,942条更明写物业要“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人身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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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狗在小区长期游荡、有居民之前见过它翻垃圾桶、社区现在才“打死处理”,这些碎片拼起来,就是物业是否尽到驱离、警示、报城管捕猎的审查点。
司法实践里,上海闵行流浪猫案再审、沈阳长期投喂案、多地流浪狗咬人诉物业案,倾向是:物业对公共区域流浪动物“视而不见”的,按过错程度担相应补充责任,不是全赔但绝不是“无关”。
社区和街道也不是旁观者。
长沙养犬管理相关办法把流浪犬捕捉处置派给街道牵头、公安城管配合,社区是执行末梢。
本次社区把狗打死算“事后灭火”,但事前若接到过居民反映“有野狗结群”没台账没反馈,家属可要求说明情况并追责不作为。
不过社区责任多是行政监督路径,民事赔偿主力还是物业补充责任+原主(若查出)优先责任。
再说赔偿账怎么算,家属别只盯住院费。
医疗费(清创、缝合、狂犬疫苗、破伤风、抗生素)、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母亲误工)、交通费是基础项;孩子面部遗留瘢痕,后续整形修复费凭医疗证明可一并主张;8岁童下颚险穿、唇部多功能受影响,做伤残鉴定若够十级,残疾赔偿金按城镇标准跑不掉。
最关键一笔是精神损害抚慰金,通州法院10岁童被恶霸犬追咬案、青浦13岁女童被宠物点犬咬脸案,都对未成年人面部毁伤+夜间惊恐+心理治疗费给了精神抚慰金支持,最高法2024年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意见明说“精神赔偿可参照成人案适当提高”。
维权动作上,陈女士家现在就该做五件事:
第一,去派出所调卷,把“暂定流浪狗”的口头认定落实成书面接报回执,留狗尸处置记录;
第二,找物业要近一月巡逻日志、流浪动物驱离记录、前期投诉登记,物业拿不出就是过错证据;
第三,固定孩子伤情照片、住院病历、心理科就诊记录(别只当“吓到了”硬扛,正规心理评估才进赔偿);
第四,查小区《物业服务合同》安保条款原文;
第五,协商不成直接诉物业+社区主管街道为共同被告,原主查出后追加。别被“流浪狗”三个字劝退——流浪只是状态,不是免责符。
这案子捅破一层纸:很多物业把“小区开放进出”当免责神话,但开放的是人行通道,不是放任危险源游荡的豁免权。8岁孩子蹲树下看狗,是社会允许的好奇;物业让咬人脸的狗在公共绿地活到伤人那天,才是法律要评价的不作为。
说法部分落到三点。
第一,流浪狗伤人不是“无人赔”,而是“原主优先、物业补充、社区受监督”的多层责任网。
民法典1249条追原主、1198条压物业、942条给物业安保义务实锤,三条文叠起来,物业那句“和我们没关系”在法庭上只是陈述,不是判决。家属举证重心应是“物业长期知晓隐患而未处置”,而非“必须抓出原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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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未成年人面部犬咬伤的赔偿,必须把“后续瘢痕修复+心理创伤治疗”写进诉请。
很多家庭和解时只结住院费,几年后孩子整形花几万、心理干预花几万,再诉就被“一事不再理”卡住。医疗证明或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与原医疗费一并主张,这是最高法明文路径,不是额外讨价还价。
第三,社区打死狗的“快处”不能消灭民事溯源义务。
行政上灭害合规,但不豁免前期防控失职审查,也不阻断家属通过公安查原主、通过民事诉讼摊开物业台账的权利。一句“已处理”是行政闭环,不是民事免责牌。
儿童在小区里看狗被撕脸,身体缝线会拆,下颚险穿的疤和夜惊的抖不会自己走。法律管不了噩梦,但能管住该装防护网的人别再把“流浪”当甩锅口令。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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