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披露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对方某军操纵市场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本案现已调查、办理终结。方某军因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被没收违法所得约8158.76万元,并处以9358.76万元的罚款,合计罚没1.75亿余元。
经查明,方某军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24年3月至2025年3月,方某军控制使用多个证券账户,通过连续交易、封涨停等方式操纵多只股票的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其中,单次违法所得超过100万元的操纵市场行为有6次,违法所得合计81587643.44元;单次无违法所得的操纵市场行为有12次。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山东监管局决定:
一、对于方某军单次违法所得超过100万元的6次违法行为,对方某军没收违法所得81587643.44元,并处以81587643.44元的罚款。
二、对于方某军单次无违法所得的12次违法行为,对方某军处以12000000元的罚款。
综合上述两项,对方某军没收违法所得81587643.44元,并处以93587643.44元的罚款。
▌本文来源:央视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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