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学习了刘小葵老师写的《富顺最接近状元的进士是谁》,接触到了叶向高为李长春写的墓志铭原始文本,笔者得以重新审视明代隆庆二年戊辰科进士、富顺一代名臣李长春的科举履历。
墓志当中“华亭徐公读公策嗟异,荐魁多士,垂胪传而失之”一语,文字典雅、叙事传奇,记载徐阶极为赏识李长春殿试对策,有意将其拔为本科榜首,却在即将唱名放榜之际意外落空。
![]()
初见这段记载,难免心生犹疑:明代士人墓志素来盛行溢美之风,此类“几为状元、终遭抑落”的叙事,究竟是真实科场史实,还是明代文人惯用的乡贤褒美套语?带着这一疑问,笔者展开了逐层溯源、交叉勘比的系统考证。
在明代墓志书写传统中,为乡贤虚饰科名、拔高才华是极为普遍的文学范式。纵观蜀中明代文士墓志铭,熊过、任瀚、赵贞吉等一众川籍名士的碑传文字中,皆存在类似表述,多记载当事人才华冠场、考官首肯,最终因旁人压制、朝堂博弈屈居二甲。但笔者逐一核对《明实录》《国榷》及明代各科科举档案后发现,所有蜀中同类“拟魁未果”的墓志记载,全部无官方史料支撑。这些科次既无皇帝改榜记录,也无内阁推翻初拟名次的记载,纯粹是后世文人美化乡贤、惋惜人才不遇的程式化修辞,不具备任何史料真实性。
因此,研究初期,笔者亦习惯性将李长春墓志的这段传奇记载,归入常规溢美叙事范畴。彼时初步判断:叶向高作为当朝阁臣,为蜀中名臣撰写墓志,适当渲染其科场才华、烘托时运不济,是明代碑志文体的常态写法,大概率并非实录史实,所谓“徐阶荐为榜首、垂胪传而失之”,只是惋惜其才高未极的文学修饰。
但笔者思维并未停步于此,分析认为李长春的案例,与蜀中所有同类墓志虚美案例,存在本质性、唯一性的区别。
李长春登科的隆庆二年戊辰科,是明代中后期极为罕见、有明确正史记载的皇帝全盘推翻内阁初榜的特殊科场。《明穆宗实录》《国榷》皆留存明文记录,隆庆帝阅览内阁读卷官拟定的初拟榜单后心生不满,舍弃原定前十卷,另行调取散卷重选,最终钦定罗万化为本科状元。
这一真实的朝堂史实,让原本看似浮夸的墓志文字,拥有了坚实的历史底座。其余蜀中名士的墓志传说,是无任何史实依托的凭空美化;而李长春的墓志记载,是挂靠真实重大科场事件的纪实书写。至此,原有认知被彻底颠覆:这段文字绝非空穴来风、泛泛溢美,而是对一次真实发生的殿试改榜事件的针对性记录,具备深入考证的价值。
隆庆二年的朝堂格局,是解读此次名次变动的核心背景。隆庆帝朱载坖即位之初,内阁首辅徐阶独揽朝政,凭借扳倒严嵩的政治威望把持铨选与科场话语权,与早年潜邸旧臣高拱集团矛盾日益尖锐。徐阶作为江南文官集团领袖,在殿试读卷时,刻意拔擢江南、西南士子,拟定李长春、王家屏、田一儁为一甲前三,本质上是借此培植自身朝堂势力,平衡南北文官派系。而隆庆帝久受徐阶掣肘,对内阁首辅大权独揽早已心生不满,借殿试改榜之机,全盘推翻徐阶拟定的初榜,既是削弱徐阶的政治影响力,也是平衡朝堂南北势力、打压江南文官集团的帝王权术。同时,明代科举严格执行南北中卷配额制度,四川士子属于中卷,名额本就受限,隆庆帝刻意选用浙江士子罗万化为状元,也是为了调和南北士大夫集团的利益冲突,避免西南士子独占鼎甲引发朝堂非议。多重朝堂博弈之下,原定状元李长春自然被降入二甲。
为进一步厘清真相、还原细节,笔者继续搜罗资料,并结合明代殿试典章制度展开勘析。
明代殿试规制明确,内阁首辅领衔的读卷团队,拥有拟定前十卷名次的权力,这一初拟榜单属于内阁核心机密,仅对内呈报,从不录入官方实录、不对外留存档案,事后底稿尽数销毁。这也就解释了,为何官方正史只记载最终金榜结果,却不记录徐阶内阁的原始拟定名次——并非不曾拟定,而是制度本就不存档、不公示。正史的“无载”,不等于“无此事”。
在制度逻辑成立、宏观史实坐实的基础上,笔者最终检索到同时代文坛领袖、当朝资深史家王世贞《弇山堂别集》的一手原始记载,彻底闭环全部史实真相。王世贞身为隆庆朝亲历朝臣,熟知内阁科场内幕,其私史记载素来以严谨、纪实、补正史之缺著称,书中明确记录:“先是,内阁所取李长春、王家屏、田一俊已定矣,内旨忽于二甲前进呈卷用万化等,而李长春三人居二甲前。”
![]()
这条关键性史料,彻底推翻了“墓志溢美”的初始判断,完整还原了隆庆二年殿试的隐秘全过程:当年徐阶领衔的读卷内阁,最初已定李长春为本科状元、王家屏与田一儁位列一甲;只因隆庆帝出于皇权制衡、朝堂派系平衡的政治考量,临时下旨推翻内阁初榜,另择士子钦定鼎甲,原本的一甲三人全部降级,李长春最终位列二甲第一名,为本科传胪。
综合全程考证可以定论:刘小葵老师提供的叶向高所撰墓志文本,并非明代通用的虚美套话,而是精准贴合史实的纪实书写。李长春确为戊辰科内阁原定状元,因皇权改榜错失鼎甲,最终以二甲第一名登科。
![]()
纵观富顺千年科举历史,本县从未诞生状元、榜眼、探花等一甲及第士子,李长春二甲第一、内阁拟魁的履历,是富顺科举史上有据可考的最高殿试名次、最优科考成绩。相较于其余蜀中名士“空有墓志美言、无史实佐证”的传说,李长春的科场际遇,是川南明代科举中,唯一一例“墓志叙事+正史改榜史实+当朝史家一手实录”三重互证的真实科场公案,具备极高的地方文史价值与史料辨析价值。
本次考证最大的收获,是厘清了明代墓志文本的真伪边界:并非所有碑传溢美皆为虚妄,区分虚实的核心,在于是否有对应朝代的制度支撑、官方史实、同期一手史料相互印证。李长春一案,也因此从一则普通的墓志传说,升格为可考、可证、可还原的明代隆庆朝珍贵科场史实,背后折射出明代中后期皇权与内阁的权力博弈、南北士大夫派系的制衡逻辑,为明代科举制度史、川南地方史研究提供了鲜活的个案样本。
感谢刘小葵老师多年来对富顺历史文化的深入研究,感谢“葵哥的淘古斋”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