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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案例
近日,白银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铜城高速大队接到网友举报称:在白银东收费站附近甘DGM075*号小型客车不按规定超车,阻碍我方车辆正常行驶。
接到举报后,铜城高速大队立即开展违法线索核查、违法取证等工作。经核查,该车违法行为属实,已依法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和警示教育。
法律链接
经交管部门核查,该车驾驶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二项:“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二)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之规定,依法对驾驶人作出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警提示
高速公路上,车流量大、车速快,随意违法变道、超车极易导致道路交通事故发生,驾驶人要有提前预判风险的意识,一定要注意观察路况、后方车辆状况等,不与其他车辆争道抢行、保持安全距离、遵守通行规则,确保安全出行。
★来源:白银公安交警
来源:靖远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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