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活力商都)
公 告
广大居民朋友们:
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楼道充电、入户充电等行为,极易引发电线短路、起火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重威胁居民自身、家人及整栋楼宇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切实筑牢全县消防安全防线,保障全体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我县将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专项整治行动,现郑重公告如下:
一、严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室内、阳台、窗户私拉乱接电线,为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进行充电;严格禁止在楼道、门厅、楼梯间、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或在上述区域为车辆充电;严格禁止将电动自行车电池带入家中、室内进行充电。
二、请广大居民自觉将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停放在小区集中充电区域,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充电设备,严格遵守规范充电要求,做到人走断电、充电不离人,坚决杜绝超时充电、违规改装电池、混用充电设备等危险行为。
三、各责任单位组织相关人员通过入户走访、张贴公告、微信群推送、现场巡查劝导等多种形式,持续宣传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安全隐患及相关法律规定。请居民主动拆除违规私拉的充电飞线,及时清理楼道、消防通道内违规停放车辆,彻底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拒不整改,持续实施飞线充电、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行为的,相关部门将依法予以劝阻、查处;由此引发火灾、触电、爆炸等安全事故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赔偿责任及民事责任均由当事人自行承担;若构成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消防救援机构将依法从严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告相关要求,主动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共同守护平安、和谐、有序的居住环境!
特此公告。
商都县消防救援局
商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商都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商都县七台镇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4日
![]()
▍来源:商都县消防救援局
▍编发:李宁
▍审核:李旻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