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王聪颖 段斯平彭子晴)
7月24日,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寻迹春华·赓续红脉”赴春华镇爱国主义教育实践团走进长沙县春华镇实验学校,开展青少年普法宣讲活动。实践团宣讲成员唐嘉敏面向校内40余名中小学生普及未成年人法律知识,传授自我保护实操技巧,为乡村青少年搭建专业法治课堂,补齐乡村校园法治教育短板。
本次普法活动针对乡村青少年法治认知薄弱、法律边界模糊等问题,聚焦青少年高发涉罪行为,锁定盗窃、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14类常见罪名作为宣讲重点内容。唐嘉敏依据法律司法解释,清晰划分未成年人年龄界定标准,细化12周岁骑行、14周岁刑事责任承担等关键年龄节点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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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嘉敏结合校园及日常生活真实场景,拆解各类涉罪行为的量刑标准,对照涉案金额、行为情节,明确盗窃、抢夺、敲诈勒索等行为对应的刑罚范围。宣讲摒弃空洞的道理劝导,以具体法律后果为核心,让学生直观知晓日常不当行为可能引发的法律责任,厘清行为红线。
宣讲现场设置互动问答环节,针对性解答学生疑问。不少学生主动提问校园冲突、同学财物纠纷等常见问题,唐嘉敏结合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的定罪标准,逐一解读校园欺凌、肢体冲突、强行侵占他人财物等行为的违法属性。同时,重点讲解非法拘禁、绑架等恶性侵害类犯罪,向学生普及遭遇不法侵害后的标准化处置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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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讲后半程,实践团成员聚焦青少年自我保护能力提升,梳理实用防护准则。明确要求学生日常规范个人言行,主动远离各类不良诱惑;坚持体育锻炼,提升身体素质,遭遇暴力侵害时优先保全自身安全、及时脱身。同时着重强调,遭受不法侵害后需第一时间告知家长、学校,紧急情况下直接向公安机关求助,掌握合法维权途径。活动最后,唐嘉敏以“人生没有彩排,自由源于遵守规则”,引导学生树立法治底线思维。
宣讲结束后,实践团与现场学生随机交流访谈。一名学生表示,此前对小额偷盗、同学间打架斗殴等行为的法律后果认知不足,不清楚此类行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经过本次系统宣讲,学生们清晰掌握了日常行为的法律边界,纷纷表示今后会自觉约束自身言行,恪守法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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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实践活动将红色教育实践与未成年人法治保护工作深度结合,依托师范生专业优势,精准填补乡村中小学法治教育资源缺口。实践团将晦涩的法律条文转化为通俗易懂、贴合学生生活的行为规范,帮助乡村青少年建立清晰、准确的法治认知。
本次基层普法服务,有效推进了乡村未成年人犯罪源头预防工作。青年学子立足基层校园开展法治宣讲,充分发挥师范专业服务地方教育的职能,以青年志愿服务力量守护乡村青少年健康成长,让法治宣传教育在基层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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