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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 文 冯秀语 编 李亦辉
7月24日,尖峰集团(600668)发布关于子公司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已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注射用磷酸特地唑胺《药品注册证书》。该药品为注射剂,规格为200mg,注册分类为化学药品4类,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H20265338,有效期至2031年7月20日。
本次注册申请于2024年11月12日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的受理,截至公告日,该项目研发投入约为人民币1251.92万元。此次获得药品注册证书,标志着尖峰药业具备该药品的生产与销售资格,有利于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线。
天眼查资料显示,尖峰集团全称为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9年08月07日,注册资本41290.0594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蒋晓萌,注册地址为浙江省金华市婺江东路88号。主营业务为以建材和医药为主,以健康品、商贸物流、电缆等业务为辅。
目前,公司董事长为蒋晓萌,董秘为朱坚卫,最新年报显示员工人数为1836人,实际控制人为金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15.83%)。
公司参股控股公司28家,包括贵州黄平尖峰水泥有限公司、浙江尖峰供应链有限公司、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等。
在业绩方面,公司2023年、2024年、2025年营业收入分别为28.93亿、28.76亿和25.68亿,同比分别增长-18.73%、-0.58%和-10.74%;归属净利润分别为9375.62万、1.08亿和4.12亿,同比分别增长-67.41%、15.18%和281.43%。同期,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2.40%、26.84%和24.95%。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信息显示,公司自身天眼风险245条,周边天眼风险1878条,历史天眼风险64条,预警提醒天眼风险34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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