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吉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劳务派遣工伤损害赔偿纠纷,通过柔性调解快速厘清两家企业赔偿责任,让受伤务工人员及时拿到赔偿款,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务工人员陈某于2025年与甲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协议,被派到乙公司从事产品检查工作。当年12月,陈某在厂区作业时,被乙公司员工驾驶叉车撞倒,造成左胫腓骨粉碎性骨折、踝关节脱位,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事故发生后,陈某多次对接两家单位协商赔偿,但甲、乙公司互相推诿。派遣公司认为事故发生在乙公司厂区,责任应由实际用工方承担;乙公司则以陈某劳动关系归属派遣公司为由拒绝赔付。多次协商无果,失去收入来源的陈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两家企业连带赔偿各项损失20万余元。
承办法官审理后认为,本案涉及双重用工主体,法律关系复杂,若直接判决会经过鉴定、核算、执行等多道程序,拉长伤者维权时间,也会加重企业诉讼负担。为尽快解决陈某治疗、生活的燃眉之急,法官将调解作为优先方案,分别约谈两家企业负责人,结合《工伤保险条例》讲解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安全保障、工伤赔付责任,明确双方均需承担相应赔偿义务;同时耐心了解陈某伤情恢复与家庭困难,引导其理性提出赔偿诉求。
经过多轮分开沟通与集中磋商,三方达成一致调解方案:甲、乙两家公司分别一次性赔付陈某7.5万元,赔偿总额15万元。协议签订后,两家企业第一时间足额支付全部款项。拿到赔偿款的陈某对法院高效暖心的调解工作连连致谢。
办案法官表示,劳务派遣类工伤纠纷极易出现责任扯皮现象,劳动者维权周期长、成本高。下一步,永吉法院将持续践行“如我在诉”工作理念,深化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以调解方式平衡劳资双方权益,既为受伤劳动者纾困,也引导企业规范用工、主动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吉报江城发布
吉林日报全媒体记者 冯荟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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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 丁美佳
终审 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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