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
沂水县发布
关于使用无人机开展城区绿化
美国白蛾防治作业的通告
关于使用无人机开展城区绿化美国白蛾防治作业的通告
为有效防治美国白蛾疫情,保障我县良好园林生态环境,县政府决定采用植保无人机和地面喷药车对城区部分绿化区域开展药剂喷雾防治,为确保飞行安全及广大人民群众在飞防作业中工作、生产和生活安全,特通告如下:
一、作业区域:沂水县城区内发生美国白蛾疫情的主要干道行道树及公园绿地。
二、作业时间:2026年7月27日—8月15日,每天4:30至19:30。遇阴雨、大风天气顺延。
三、飞防用药:本次飞防所用药物为符合国家无公害标准的仿生物制剂,25%灭幼脲悬浮剂,该类药对人、畜、禽等安全,不污染环境,飞防区域的群众不必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
四、飞防注意事项
(一)飞防用药对人、畜、禽安全,但对桑蚕、蜜蜂、蝗虫(蚂蚱)、蝎、蟹、鱼、虾、蛇、土元、龙虾、豆天蛾等特种养殖影响较大,请各类特种养殖业主充分知晓飞防具体时间,提前做好相应防护准备,养蜂的应搬离防治区域,以免形成次生危害。
(二)居民应盖好人畜饮用水井、水缸,关好门窗,暂不要在室外晾晒衣被和食物等;城区居民(尤其是有过敏史的人群)在飞防期间尽量不要进行户外活动。
(三)对露天经营摆放的食品、果品应收起或遮盖,防止污染。
(四)飞防后一个月内,禁止到防治区内放蜂、放牧、采集野菜等活动。
(五)飞防期间禁止在作业区及周边地区架设高压线杆、铁塔等20米以上高大建筑物或构建物,确保飞行安全。
(六)飞防作业时,无人机离树梢最低高度5—10米,飞防区内的集镇、村庄以及有婚丧嫁娶、开业庆典等活动的,禁止放飞无人机、气球、风筝、动力伞等影响飞行安全的轻型航空器材。
(七)禁止其他一切可能危及飞行安全的活动。
对于违反以上第五、六条之规定,影响甚至危害无人机正常作业安全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理。
特此通告。
沂水县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6年7月24日
来源:沂水融媒
编辑: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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