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无锡交警在夏季“守卫”行动中
查获一名酒驾男子
然而,随着调查深入
该男子的“履历”令人震惊!
案例回顾:
2026年7月16日,在公园路开展酒驾临检时,查获刘某饮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7mg/100mL,检测结果虽未达到法定饮酒驾驶认定标准,但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刘某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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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
民警在对刘某的身份信息和违法记录
进行深入核查后
发现其交通违法“前科”触目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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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30日,刘某曾因醉酒驾驶被查获,被依法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并以危险驾驶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处拘役一个月。
2018年10月12日,刘某又因无证驾驶、饮酒驾驶被查获,合计被处以罚款2000元,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019年8月27日,刘某又因无证驾驶被查获,被处以罚款1000元,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022年3月13日,刘某又因无证驾驶发生事故,造成他人伤亡。刘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处拘役一年九个月,终生不得再申领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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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次饮酒驾驶、4次无证驾驶
该男子的行为,令人愤慨
屡教不改、毫不悔过!
法律红线岂能当“橡皮筋”?
法律不是儿戏!
对于这样情节恶劣的违法者
等待他的必将是
法律的从严从重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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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小课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夏季是酒驾醉驾的高发期
聚会增多、夜间出行频繁
个别驾驶人抱着“侥幸”的心理
将安全抛诸脑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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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交警 温馨提示
请广大驾驶人时刻绷紧安全弦
坚决抵制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
莫让酒杯变“酒悲”
莫让侥幸成“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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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无锡交警
编发:无锡广电博报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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