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湖南网友问:本人即将年满60岁办理退休,家中仅有一名独生儿子,早年计划生育政策推行时,曾了解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可申领专项补贴,想确认目前该政策是否仍可享受、补贴标准是多少、具体该去哪里办理。针对大家的疑问,小编结合湖南省官方政策规定,用大白话一次性给大家理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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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湖南独生子女父母补贴享受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可申领湖南省独生子女父母专项奖励补贴,城乡户口均可享受:
1、具有湖南省户籍,且未在省外享受过同类计划生育专项补贴待遇;
2、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1973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仅生育一名子女、合法收养一名唯一子女,以及农村合法生育两个女孩的家庭,均可对应享受相关扶助政策;
3、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或持有《无子女证明》的终身未生育、未收养子女的人员;未办理相关证件的,可凭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生育(收养)子女状况证明申领补贴;
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已经退休人员: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可申领;其他城镇人员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1933年1月1日后出生的农村居民,年满60周岁可申领。
政策依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湖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湖南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细则。
二、独生子女补贴发放标准
1、常规统一标准:自2014年1月1日起,湖南省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父母双方可分别申领补贴,每人每月80元,补贴发放至本人身故为止。
2、发放形式差异:城镇居民每月发放80元,一般随养老金发放。湖南农村地区按半年、年度批量发放,对应标准为480元/半年、960元/年,具体发放周期以当地实际执行标准为准。
3、老政策过渡方案:2014年1月1日前退休,本该享受但未享受、未足额享受“本人基本工资5%退休金增发”或“5000元一次性奖励”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可自主选择奖励方式,二选一且选定后不可更改:一是一次性领取5000元奖励,二是按月领取80元补贴。
三、满足条件去哪里申请?
1、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及退休人员: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由单位统一审核、上报办理,补贴由所在单位统一发放。
2、城镇其他所有制单位职工或无单位居民: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交申请,经上级部门审核通过后,补贴随每月养老金同步发放。
3、农村居民: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交申请,由村委会统一上报审核办理。
四、申请所需材料
基础材料:本人户口本、身份证、退休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相关生育状况证明、《无子女证明》)、本人近期一寸证件照。所需资料可能每个地方都不一样,以当地实际要求为准。存在特殊情况的,需补充提供对应的官方佐证证明材料。
五、补贴未按时到账常见原因及解决办法
1、养老金资格未认证:城镇独生子女补贴与养老金绑定发放,每年需按时完成养老金资格认证。未认证、认证失败会导致养老金停发,同步造成独生子女补贴暂停发放,完成年度认证后即可恢复发放。
2、养老金正常到账、补贴未到账:属于部门审核、批次发放延迟问题,可直接咨询户籍地卫生健康部门核实情况,确认无误后未发放的补贴将在次月统一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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