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电动汽车充电桩实施强制检定的
提醒告知书
全区各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20年第42号公告《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所有用于贸易结算的、向社会提供充电服务的电动汽车充电桩全面执行强制检定制度。现就电动汽车充电桩实施强制检定有关事项提醒告知如下:
一、强制检定实施范围
全区所有用于贸易结算的、向社会提供充电服务的电动汽车充电桩(电动汽车交(直)流充电桩和电动汽车非车载直流充电机)。家庭或单位内部使用等非面向社会提供充电服务的电动汽车充电桩,不列入强制检定范围。
二、强制检定机构
全区经营性充电桩统一由连云港市计量检定测试中心承担法定强制检定工作,业务咨询电话:0518-85414760。各运营单位须主动对接该机构办理预约、现场检定、复检等全部业务,不得委托无法定资质机构开展计量检测。
三、落实主体责任
(一)各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自觉遵守计量法律法规,履行计量责任和义务,加强对在用电动汽车充电桩日常巡查、维护,确保涉及贸易结算的电动汽车充电桩计量准确可靠。
(二)各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单位须对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动汽车充电桩登记造册,并向赣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标计科(地址及咨询电话:青口镇黄海路311号,0518-86226461)或所属辖区市场监管分局备案,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做好强制检定工作,出现新增、减少、更换、维修等情况应当及时更新登记信息。未经申请检定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新安装的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动汽车充电桩投入运营前须完成首次检定,检定合格后方可对外提供服务。
(三)经强制检定不合格的应立即停止使用,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整改或更换设备并申请复检,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拒不申报、拒不配合实施强制检定仍对外营业的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单位,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进行停用、罚款等处罚。
(四)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破坏电动汽车充电桩的计量准确性,不得擅自改装、拆卸充电桩的计量装置。
四、强制检定流程
各运营单位统一通过中国电子质量监督(e-CQS)公共服务门户线上提交强制检定预约申请,系统入口网址:http://psp.e-cqs.cn/。登录系统后进入“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业务管理系统”,向连云港市计量检定测试中心发起检定预约,等待机构排期上门检测。
五、强制检定周期
电动汽车充电桩检定周期为三年。检定有效期到期前应及时重新申请检定。
请各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本告知书要求,积极配合做好电动汽车充电桩强制检定工作。
连云港市赣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23日
友情提示
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若发现充电桩计量不准、无检定合格标识、超期未检、篡改计量等违法违规行为,请留存充电截图、设备照片、缴费凭证等相关证据,拨打12315、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举报,赣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第一时间核查处置,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
来源:赣榆市监局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