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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消息,据大河报等多家权威媒体报道,备受关注的成都民警徇私枉法案迎来重大司法波折。历经六年波折审理,成都一名派出所副所长被控徇私枉法罪一案,一审法院采纳辩护观点、依法宣告当事人无罪,案件实现颠覆性反转。但在法定时效最后节点,当地检察院正式提出抗诉,该案或将再次开庭审理、重回庭审现场。
据案件审理资料显示,该案缘起多年前一起足浴店涉黄处置警情,时任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芳草街派出所副所长徐咏斌,被公诉机关指控涉嫌徇私枉法。案件审理周期漫长,庭审跨度久、争议焦点多,前后开庭审理长达18天,历经六年沉淀终于迎来一审结果。
2026年7月13日,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经全面核查卷宗证据、梳理案件细节、充分采纳被告人辩护意见后认定: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被告人构成徇私枉法罪,最终依法宣判当事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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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无罪判决,充分践行了我国刑事诉讼疑罪从无的核心司法原则。对于证据存疑、事实无法完全锁定的刑事案件,司法机关坚持保障人权、审慎定罪,杜绝冤错案件,彰显基层司法的严谨与公正。
本以为长达六年的争议案件将随着无罪判决尘埃落定,不料案件再起波澜。7月23日,也就是法定上诉期限的最后一天,成都铁路运输检察院正式提交刑事抗诉书。检方明确表态: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一审无罪判决存在偏差,依法向上一级法院提起抗诉,推动案件进入二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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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本次一波三折的司法案件,纪实栏目《法眼深度》作出专业法治评论。
栏目点评指出:一审法院作出无罪判决,是严格恪守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原则的体现,是法治公正的直观体现;而检察机关依法抗诉,亦是履行法律监督法定职责的合规履职行为。
在司法体系中,法院居中裁判、检察院法律监督,二者各司其职、相互制约。检察机关针对认为判决有误的案件启动抗诉程序,不属于过度追责,而是维护司法统一、纠正裁判偏差的必要流程。即便抗诉阶段没有新增核心证据,检察院的较真履职行为依然合法合规、具备司法意义。
从司法实务角度分析,若二审阶段无新的实质性证据补强,依据现有卷宗材料与审理逻辑,二审大概率维持一审无罪原判。
本案历时六年、一波三折,完整展现了刑事案件“侦查、起诉、一审、抗诉、二审”的全流程司法制衡过程,是一堂极具代表性的法治公开课。既体现了法院坚守证据底线、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司法温度,也体现了检察院从严监督、有错必纠、维护司法公正的法治力度。
目前,该案抗诉程序已正式启动,后续二审开庭、审理判决等相关进展,《法眼深度》将持续跟进、客观解读、全程讲述案件最终结果。(图/谢国菲 文/杨雨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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