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应急管理厅7月23日消息,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布《关于广州增城“7·22”较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的函》,7月22日,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一商铺发生火灾,已造成5人死亡,3人受伤。省安委会决定对该起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广州增城“7·22”较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的函
广州市人民政府:
7月22日,你市增城区新塘镇一商铺发生火灾,已造成5人死亡,3人受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和《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粤安〔2011〕7号)要求,省安委会决定对该起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具体落实以下督办事项:
一是请你市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应急管理部关于生产安全事故类火灾调查的文件规定,迅速成立事故调查组,抓紧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要认真落实《广东省较大及以下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指引》,及时协调纪委监委同步成立追责问责调查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是请根据《关于建立事故初步调查报告报送机制的通知》要求,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提交初步调查报告,并每15日向省安委办报告一次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展情况。
三是在事故结案前以市安委会文件将事故调查报告(未定稿)报省安委办审核,同时要附上移交纪委监委的问题线索情况。如期限内未能完成调查的,需向省安委办说明情况。
来源 |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编辑 | 杜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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