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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紫阳县低空经济迅速发展,无人机被广泛运用于运输建材、传送生活物资等,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动能。但是,与之相伴的无人机“黑飞”现象屡屡出现,不仅扰乱空中秩序,也对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近日,紫阳县公安局在“夏季行动”中,扎实开展低空安全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一起无人机“黑飞”案件,有效防范化解低空飞行安全风险,筑牢辖区公共安全防线。
近日,紫阳县公安局洞河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内一村民遥控无人机超飞的情况。民警立即现场核查,经民警查询其无人机遥控器,确认该无人机飞行高度超法定120米适飞空域,且操作人员未向空管部门申请飞行许可,属于擅自进入管制空域超高违规飞行,存在极大公共安全隐患。
对此,民警第一时间向该村民详细讲解《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明确告知无人机飞行空域、高度限制以及黑飞、超飞的违法后果,让当事人深刻认识到自身违法行为的危害性。
紫阳县公安局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依法给予该违法行为人罚款200元处罚。
紫阳警方提醒:天空不是法外之地,未经实名登记实施无人机飞行活动,未经批准操控微型、轻型、小型无人机在管制空域内飞行,以及对无人机机载信息系统实施非法侵入、非法控制行为,或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或破解无人机后台禁飞区、限飞区、空域保持能力限制等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应予行政处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广大群众要增强法治观念,自觉抵制“黑飞”行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实名登记,合规操作,守法飞行,共同守护“天空安全”。(何春地 杜明杭)
责任编辑:任行 审核: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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