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宿迁市财政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印发《“好运宿迁”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将水运集装箱和铁路多式联运发展两项奖补政策统一纳入规范化管理,构建权责清晰、运转高效的财政资金保障机制,为全市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强化制度保障,统一规范管理
《办法》将原先分散的水运集装箱和铁路多式联运发展两项奖补资金进行整合,实行统一规范管理。通过明确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及相关部门、企业四方职责,构建起上下联动、各负其责的管理体系。同时,对奖补资金实行年度预算总额控制,确保资金使用规范有序、安全高效。
强化资金保障,确保政策落地
为确保惠企政策快速落地、及早见效,《办法》明确奖补资金由市财政按年度统一兑付,避免了多头兑付可能导致的资金延迟问题。同时,要求市、县(区)两级财政部门将奖补资金纳入年度预算管理,从源头上筑牢资金保障基础,切实为企业降本减负提供有力支撑。
优化兑付流程,提升惠企效率
《办法》创新资金兑付方式,按照“免申即享”机制直达企业。除对相关数据确认及信用承诺外,企业无需填写申报材料。经交通运输部门核实、财政部门复核并公示无异议后,资金将直接拨付至企业账户,最大限度简化流程、提高效率,让企业切实感受到政策红利。
强化制度保障,统一规范管理
《办法》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强化全过程绩效管理。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设置绩效目标并开展年度自评和监控,市财政局根据需要开展财政绩效评价。同时,对奖补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对骗取、套取奖补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追回资金并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下一步,宿迁市财政局将会同市交通运输局扎实做好奖补资金兑付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为加快“好运宿迁”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来源:宿迁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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