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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野新颜·乡风如歌”——内蒙古文明乡风主题美术、摄影、民间文艺作品展征稿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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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入实施文明乡风建设工程,以文艺的方式助力全区文明乡风建设,举办“沃野新颜·乡风如歌”——内蒙古文明乡风主题美术、摄影、民间文艺作品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优秀作品。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作品主题

——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突出党领导的文明乡风建设的显著成效,阐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内涵,展现党的创新理论宣传宣讲活动在基层的生动实践。

——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以民族团结进步为切入点,挖掘我区广大干部群众守望相助、感恩奋进的故事,展现爱党爱国、团结奋进的精神风貌和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生动画面。

——聚焦文化强区建设。以乡村文化振兴为切入点,深挖农村牧区丰富的文化资源,展现我区广大群众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生活和乡村文化繁荣发展的喜人成果。

——聚焦深化移风易俗。以婚事新办、丧事简办、节俭办事、崇尚科学为切入点,通过基层鲜活故事、典型案例、文明佳话等,展现我区文明健康、绿色简约、积极向上的乡村生活新风尚。

——聚焦弘扬文明新风。以百姓火热的生产生活为切入点,展现我区广袤乡村和谐稳定、风清气正和广大农牧民崇德向善、团结互助、孝老爱亲、邻里和睦、勤俭持家、诚信重礼等乡风家风民风。

——聚焦城乡精神文明融合发展。以城乡共建文明乡风为切入点,通过文明和美乡风在农村牧区、田间乡野的鲜活场景,展示乡村宜居宜业、文明和谐、生机盎然的良好风貌,反映我区城乡文明交相辉映、互鉴融通的生动实践和实施文明乡风建设工程的显著成效。

二、征稿范围及截稿时间

(一)征稿范围

本次展览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凡从事美术、摄影、民间文艺创作的文艺工作者、广大文艺爱好者均可投稿。鼓励基层群众,特别是农牧民文艺爱好者积极参与,不设年龄、职业、地域限制。投稿作品须为作者本人原创且符合展览主题要求。

(二)截稿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27日止(以当地寄出时间或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予接收。

三、作品征集要求

作品需贴近群众、贴近实际,力求通过真挚的情感表达和多样的艺术形式,使观众深切感受文明乡风建设带来的精神滋养与乡村变迁。同时,鼓励在题材开掘、表现手法和审美风格上积极探索创新,不断提升作品的艺术品格和时代感召力。作品须为近2年新创作品。

(一)美术作品

1. 作品征集范围与数量

涵盖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粉画、雕塑。作品应反映新时代新农村的精神风貌与发展成就,聚焦乡村自然风光、民俗活动、生产场景、乡村人物、人居环境改善、非遗传承等主题。

2. 征集要求

(1)绘画作品最长边(含外框)不得超过180cm;雕塑作品长宽高任一维度不超过120cm。

(2)除特邀作者(由主办方定向邀请)外,征稿作品采取网上投稿方式。每位作者每个画种限投1件(含合作作品),同一作者可投不同画种,但每个画种仅限1件。

(3)提交的作品电子照片须完整清晰,无水印,无滤镜;

(4)格式要求:JPEG,文件大小不小于3MB。

(5)作品电子照片须按以下顺序命名: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尺寸(cm)—画种—创作时间—联系电话。

(6)邮件标题格式设为:姓名+手机号+《作品名称》。

(7)投稿邮箱:

nmgmsjxhcz@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蔡壮 18686079397

(二)摄影作品

1. 作品征集范围与数量

以单幅或组照形式记录乡村风貌提升、产业发展、文明创建等生动过程,呈现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新旧变化。题材包括乡村自然风光、民俗活动、生产场景、乡村人物、人居环境改善、非遗传承等。

2. 征集要求

(1)作品题材、风格不限,黑白、彩色不限。

(2)每人可投4件作品。(单幅算1件作品;组照限4—8张,算1件作品。)

(3)作者须实名投稿(与身份证一致)。

(4)投稿者应为投送作品的原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5)投稿作品须为jpg格式,每张图片长边须大于1000px,文件大小为2—10M。

(6)作品简要说明(包括创作主题思想、创作时间等100字以内)及作者基础信息(作者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居住地等)可建文本文档或Word文档放置在母文件夹下。

(7)所有文件放置在母文件夹中打包成电子文件压缩包,压缩包标题按以下顺序注明:“沃野新颜”摄影作品—作品名称—作者真实姓名—联系电话。

(8)投稿邮箱:

nmgsyjxh2022@163.com。

(9)因自身意外情况所造成的空投,主办方不负任何责任。

联系人及电话:武丽红 13848517643

(三)民间文艺作品

1. 作品征集范围与数量

包括剪纸、刺绣、皮艺、金属工艺、雕刻、民间雕塑、编织、民间工艺画、农民画等民间艺术形式,体现传统技艺在新时代的传承与创新,展现文明乡风和民族团结主题。

2. 征集要求

(1)作品的原作者,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2)作品最大边长建议不超过150厘米,重量不超过30公斤。

(3)投稿作者需提供作品电子照片,每件作品提供1—3张正面或不同角度电子照片,要求清晰、背景单纯,不小于5M,格式为PNG或JPG。

(4)作品简要说明及作者详细信息(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职业、通讯地址、邮编、邮箱等)可建文本文档或Word文档放置在母文件夹中。

(5)所有文件放置在母文件夹中打包成电子文件压缩包,压缩包标题按以下顺序注明:压缩包和电子版照片以“作品门类+作品名称+作品尺寸+作者(盟市)+联系电话”命名。

(6)投稿邮箱:

nmgmx2019@126.com。

(7)通过初评的作品,由内蒙古民间文艺家协会秘书处通知作者,作者按通知要求寄送作品原件。

联系人及电话:李润平(0471)4925595

四、作品评选

(一)评选工作。由内蒙古美术家协会、内蒙古摄影家协会、内蒙古民间文艺家协会分别组织专家委员会,分初评、复评两个阶段开展评选工作,最终确定入展作品。

(二)评选标准。坚持思想性与艺术性相统一,紧扣文明乡风建设主题,注重从现实乡村生活中发掘素材,以富有感染力的艺术语言,真实、鲜活地反映乡风文明的新气象、新风貌。

五、入展待遇

(一)颁发入展证书。

(二)入展作者获赠展览作品集一册。

(三)非自治区级会员的作者入展,可作为加入内蒙古美术家协会、内蒙古摄影家协会、内蒙古民间文艺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六、其他事宜

(一)作品内容积极向上,需符合征集主题和内容。

(二)主办单位对入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三)作品不得冒用、抄袭、剽窃或有任何违反著作权法律的行为。若有违反上述规定者,作者须自负法律责任。

(四)作品不存在任何AI生成、AI合成、AI替换画面元素情形,未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创作。

(五)本人持有作品完整著作权,建议办理版权登记。

(六)入选作品的邮寄费由作者本人承担,易碎作品请作者自行送展。展览结束后,美术作品、民间文艺作品由主办单位安排邮寄退件,呼和浩特地区的作品由作者自取,易碎作品由作者自取。摄影作品不退稿。

(七)本次展览不收取任何费用。

(八)凡投稿者,即视为已确认并自愿遵守本通知各项规定。

(九)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6年7月23日

来源:内蒙古文艺微信公众号

编辑:杨净毓

审核:张 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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