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梁溪区山北街道惠华社区某小区,曾发生过一起令人哭笑不得的装修乌龙。403室业主委托装修公司翻新房子,包工头电话通知工人“钥匙放入户门边,自己取”。工人上楼时没核对门牌,走到3楼,在303室门口地垫下摸到钥匙——巧的是303室刚退租,房东也习惯把备用钥匙藏地垫下,两户都是约50平方米简装小户型、布局几乎一个样。工人开门进场,把墙面、吊顶、厨卫、家具家电和全屋软装尽数拆除,等发现不对劲,303室已经变回毛坯。
303室房东上门看到满屋狼藉,当场报警。民警和社区先后组织几轮调解,但三方各执一词:包工头拿通话录音称“早说了是403室”,责任该工人背;工人委屈,说拆前电话跟包工
头核对过屋内布置,对方答复和现场对得上,不是故意乱拆;房东则坚持房屋被拆影响修复和出租,起初索赔2万元。谈不拢,调解陷僵局。
为防止矛盾激化,社区启动了梁溪法院“群众家门口的微法庭”,民二庭副庭长戴锐进场调处。法官给三方捋清了民法典里的过错责任:工人进场不核房号、盲目施工,是直接过错方;包工头作为组织者,没做现场指引和地址确认,管理缺位同样担责;房东无责,但索赔得按原装修实际损失算,不是按重新豪华装修的价来要。
多轮释法加劝导后,房东把索赔从2万降到1.1万元,工人认6000元、包工头认5000元,协议当场签、钱当场付,纠纷了结。没刑事拘留、没行政拘留——工人无毁坏故意,属民事财产损害,走的是调解赔偿而非刑责路径。
一场“拆错邻居房”的闹剧,结局不是抓人,而是按过错分账买单。对装修方来说,钥匙自取、不核门牌就是隐患;对房东而言,备用钥匙藏门口地垫下,碰上同户型邻居翻修,冤枉事就这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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