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一天就领证,彩礼到手就翻脸。”——这不是什么狗血短剧,而是贵州贵阳一名女子罗某的真实操作。
15年间,她结了8次婚。其中3次,被她当成了一门“生意”。近日,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罗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4万元,同时责令退赔3名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3064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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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8次婚史:前5次铺垫,后3次“收割”
罗某今年37岁,无业,小学文化。从2010年到2025年,短短15年间,她先后与8名男子登记结婚。
前5段婚姻,跨度从2010年到2022年,分别与廖某、王某、何某、丁某、马某登记结婚,但都维持不长。
真正让她栽跟头的,是后面3次——2023年到2025年,她通过婚介机构相亲,走上了“闪婚—拿彩礼—闹矛盾—跑路”的流水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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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套路:隐瞒婚史、制造矛盾、拿钱跑路
判决书显示,罗某的作案手法高度一致。
第一步,隐瞒或编造。相亲时,她要么对自己多次闪婚的历史闭口不提,要么编造“多次闪婚是为了帮娘家多拿拆迁款”的谎言。一旦男方提出见家属,就推托拒绝。
第二步,闪婚拿钱。取得信任后,她迅速登记结婚。彩礼和三金到手后,立刻将金饰变卖,所得钱款全部用于偿还个人债务、旅游和高档消费。
第三步,制造矛盾离婚。婚后她故意挑刺,放大生活琐事分歧,动不动就吵架、分房睡,甚至编造“奶奶生病”等理由直接离家出走。目的只有一个:逼男方离婚,自己全身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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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笔“生意”:18.2万、3.2万、9.2万
第一笔:骗湖北人文某,涉案18.2万元。
2023年11月29日,罗某通过婚介公司与文某相亲,隐瞒婚史。第二天就领证结婚。文某父亲给了14.8万彩礼,又花了3.4万买黄金首饰。罗某随文某回湖北后,很快开始制造矛盾、分房睡。2024年1月,她以回贵阳办婚宴为由离开,之后拒绝返回湖北。彩礼和变卖黄金的钱,全被她拿去还债和挥霍。
第二笔:骗江苏人许某,涉案3.2万元。
2024年9月14日,罗某与许某相亲,这次她编造“闪婚是为了多拿拆迁款”的谎言。当天相亲当天领证。彩礼8.8万,其中6万被婚介公司暂扣,约定怀孕后再给。罗某实得2.8万,加上许某母亲买的金项链,全部被她变卖挥霍。二人离婚后,婚介公司将暂扣的6万退还给了许某。
第三笔:骗江西人曾某,涉案9.2万元。
2025年3月30日,罗某与曾某相亲,再次隐瞒婚史。4月3日登记结婚。彩礼8.8万,曾某又买了戒指、项链、金手镯等共计5万余元的黄金首饰。婚后罗某故技重施,制造矛盾,5月2日以“奶奶生病”为由离开江西。离开后还通过平台向曾某要了4000元。案发后,警方从她那里查获了部分黄金首饰并归还曾某。
法院:诈骗罪,判6年,罚4万,退赔30万
2025年6月4日,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花果园派出所电话通知罗某到案。次日她主动前往,但到案后拒不供认犯罪事实。
2026年3月,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最终判决:有期徒刑6年,罚金4万元;退赔文某18.2万元、许某3.247万元、曾某9.2万元,共计3064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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