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女子讨要试用期工资,被工厂回怼“试用期按照1元1小时结算”的视频,引发网络关注。
视频显示,女子让结算工钱,但工作人员称,“有没有给你说试用两天?”女子否认,表示试用期也要结算工资。但工作人员先说“两块钱一小时”,后改口为“一块钱一小时”。
双方就工资结算问题发生争执,对方对女子说,“你只值一块钱一小时。”然后又表示,其要查看产品是否有损坏,有任何损坏,都会让该女子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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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拍摄的视频截图
女子不认可,要求对方提供证据,但被对方回怼,“你有什么证据在这里上过班?你现在去告我。”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注意到,视频最后,可以看到男子背后有“龙南创辉电子”等字样。
天眼查显示,江西省龙南市创辉电子厂,经营者邹某某,成立于2013年3月27日,资金数额5万元,未显示工商参保人数。经营范围为“音响设备制造,音响设备销售,电子元件制造等”。
记者联系到该企业的经营者邹某某,对方表示,她没有开电子厂,她是开烟酒店的。
7月23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龙南市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经关注到网传视频,相关领导已前往现场调查处置,“听说是暑假工,暑假工不属于劳动法的范围,但我们领导还是过去了。”目前,他们尚未找到发布视频的女工,但厂方称“试用期1元1小时肯定是不合理的。”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张鹏康 编辑 赵瑞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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