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应急厅、省林业局、省市场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福建局等十部门联合印发《进一步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依法打击整治各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维护矿产资源开采秩序。
《方案》明确,要持续推进废弃矿洞排查封堵整治,对所有废弃矿洞落实永久性封堵措施;要以非法违法开采稀土、钨、钼、金、萤石等矿产资源以及矿山越界等问题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查处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砂石违规处置问题,维护矿产资源开采秩序;要健全完善矿产资源监管工作制度,形成常态长效管理机制,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方案》要求——
全面梳理排查。组织排查新增或遗漏废弃矿洞,对已完成封堵整治的废弃矿洞开展“回头看”;通过日常监督、矿山“一账三图”检查、实地测量等手段排查地采矿山越界开采行为,重点关注涉及场地平整的各类工程建设、生态修复等项目立项、处置程序合规性、采挖空间范围和期限等情况。
依法依规处置。对新发现、已封堵遭破坏、封堵周边新开挖连接的废弃矿洞,分类采取处置方式;对排查确认的无证开采、越界开采等非法违法采矿行为,依法依规查处,对执法事权授权委托、涉黑涉恶线索、需关闭取缔的矿山,分别做好线索移送、查处整改、提请关闭工作;对未经批准的建设项目、未经批准或备案的生态修复工程、地灾治理工程,立即制止并依法查处,对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砂石处置不规范问题,严格纠正整改,并问责相关责任人。
健全长效机制。开展常态化巡查,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动态分析涉嫌非法违法采矿主体的生产要素数据,构建全域覆盖、精准高效的风险预警网络;完善线索移送机制,及时将非法违法采矿线索移送同级相关职能部门;坚持分级负责,提升线索核查质效,高标准推进整改,夯实“发现—核查—整改—销号—回头看”全链条闭环管理,打通内部管理堵点、跨部门协作难点、跨区域监管断点,构建“上下贯通、左右联动、齐抓共管”的协同监管格局。
《方案》还对工作安排和组织保障作出了具体部署。(章巧灵 冯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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