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苏省内从设区市到县(市、区)多级党政机关陆续启动内设机构名称规范工作。在淮安、无锡、南通等设区市,原以"处"命名的内设机构统一调整为"科","处长""副处长"随之改称"科长""副科长";而在高邮、涟水等县级行政区,原以"科"命名的内设机构则相应改为"股"。
县级层面:"科"改"股"同步铺开
以县级高邮市为例,2026年7月13日,高邮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发布《关于规范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名称的通知》,明确"根据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对相关内设机构名称进行调整。
局机关层面,组织人事科、计划财务科、指挥中心(督查科)、市容管理科(行政审批科)、违法建设防治科、政策法规科、项目管理科,统一更名为相应的"股"。下属高邮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同步调整,财务科、业务管理科、督查科、建筑垃圾管理科均改为"股"。通知明确,调整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内设机构名称停止使用,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名称相应调整。
7月6日,高邮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发布类似通知:办公室(信息管理科、基金监管科)更名为办公室(信息管理股、基金监管股),规划财务科、待遇保障科(法制科)、医药价格和服务管理科同步改为"股";下属高邮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结算中心的综合科、参保登记管理科、医疗待遇审核科、基金管理与稽核科,也统一更名为"股"。
6月22日,涟水县审计局发布《关于调整内设机构名称及与市局对口科室的通知》,明确依据《关于规范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及职务名称的通知》(涟编办发〔2026〕3号)文件精神,法规与审理科、财政金融审计科、行政事业与社会保障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与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科、电子数据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统一更名为相应的"股",办公室名称保持不变。
设区市层面:"处"改"科"先行一步
稍早前,淮安、无锡、南通等设区市已率先启动规范工作。6月17日,淮安市商务局公布《关于规范内设机构及调整部分同志职务名称的通知》,明确原以"处"命名的内设机构全部调整为"科"——综合处、财务处、市场体系建设和流通业发展处,分别更名为综合科、财务科、市场体系建设和流通业发展科,办公室和机关党委名称保持不变。
淮安市商务局表示,因内设机构名称变更,对应领导职务同步规范,原任处长、副处长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另行发文;郭晓瑾任综合科科长,严祖会任财务科科长等。
同类调整在淮安市生态环境局、财政局,以及南通市交通运输局、无锡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等单位同步推进。南通市交通运输局在6月15日的职务职级任免通知中明确,根据市委编办《关于规范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名称的通知》(通编办发〔2026〕14号)要求,局机关内设机构名称为"处"的统一调整为"科"。无锡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原欧非处、亚太处、港澳事务处(民间交流促进处),也已改为欧非科、亚太科、港澳事务科(民间交流促进科)。
规范层级对应,职务名称同步调整
此次江苏多地集中规范内设机构名称,核心是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理顺行政层级与机构设置的对应关系。随着机构名称的变更,对应领导职务名称也同步规范,原任处长、副处长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另行发文。
青科新闻综合:澎湃新闻
编辑:山谷
青科新闻:青春聚力量,创新探前路,以青少视角观天下。欢迎提供新闻线索。24小时报料热线0351—4049868,投稿邮箱qkxw2024@163.com。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