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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公安夏季治安
打击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第 33 期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昨日
古蔺森防办发布黄色火险预警启动三级联动响应预警至 7 月 23 日
最高气温可达 40℃全域火险 3 级山林防火形势严峻
千万别觉得“火灾离我很远”
以下发生在古蔺本地的真实案例
每一个都是用森林烧毁
个人获刑换来的沉痛教训
案例一:焚烧秸秆引山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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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胡某某在野外焚烧玉米秆,不慎引发山火。大火席卷古蔺县马蹄镇墙院村,烧毁有林地面积253.66亩。最终,胡某某被古蔺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案例二:野外用火酿大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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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孙某某因野外用火,引发古蔺县马蹄镇石田村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高达894.3亩。孙某某同样被古蔺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案例三:报复纵火烧山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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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罗某某点燃路边干枝丫和杂草,引发森林火灾,过火林地面积9.9亩。罗某某同样被古蔺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警方提醒
无论是农事烧荒导致的过失失火,还是蓄意报复的故意纵火,一旦引发森林火灾必将受到法律严惩:过失失火烧毁森林2公顷以上追究刑责;故意纵火烧山,不论过火面积多少,一律追究刑事责任。一场山火损毁林木、破坏生态,抢险救援耗费巨大资源,更直接危及扑火人员生命安全,违法者终将承担自由与财产双重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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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牢记 “十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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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林防火,人人有责
别让你的一个疏忽
烧掉一片青山
毁掉一个家庭
让我们携手筑牢安全防线
共同守护古蔺的绿水青山
古蔺公安
护蔺平安
来源丨古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森警大队
编辑丨罗娅婷
一审一校丨田野
二审二校丨吴菁
三审三校丨万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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