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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增殖放流
指通过人工繁育、培育鱼苗/ 幼鱼,有计划、科学地投放至天然江河、湖泊、水库、近海等自然水域,补充野生鱼类种群数量的水生生物资源修复手段。
(二)增殖放流目的意义
1、弥补自然繁殖不足,恢复种群规模:受过度捕捞、水利工程、水污染、栖息地破坏影响,很多自然水域土著鱼数量锐减。增殖放流是恢复种群规模的重要手段。
2、修复水域生态系统结构:受人为活动原因,河流、湖泊、水库,鱼类群落结构失衡,通过放流手段,可以使鱼类结构更加合理稳定。
3、调控水体环境、改善水质(生态调控):投放鲢、鳙(滤食性鱼类),滤食浮游藻类,抑制水华、蓝藻爆发;投放草鱼控制过量水生杂草。
4、保护珍稀濒危土著鱼类:通过人工繁育放流,防止物种野外灭绝,保护生物多样性。
5、修复水域连通受阻带来的生态影响:大坝、闸坝阻隔鱼类洄游通道,天然繁殖受阻,增殖放流作为重要补偿措施(水利工程生态补偿常用手段).
(三)开展增殖放流的项目
一般涉水工程需要采取该措施。涉水工程是否实施,核心看环评批复、渔业主管部门意见、是否造成水生生物资源损害、是否位于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重要江河(长江、珠江等)流域。一般常见需要增殖放流的项目如下:
1、水利水电枢纽、拦河闸坝工程(最常见);
2、河道治理、堤防整治、采砂、航道疏浚工程(特别是涉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鱼类重要栖息地);
3、跨流域调水、取水工程;
4、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
5、中央 / 省级渔业资源保护专项资金项目;
6、流域生态修复、河湖综合治理项目;
7、珍稀、土著鱼类物种保护专项项目
(四)如何开展增殖放流项目
1、增殖放流确认:环评批复、渔业影响专题报告、水保方案、渔业资源养护项目书等。
2、增殖放流实施方案:应包含水域概况、资源现状、放流目的、物种名录、苗种规格、苗种质量标准(优先原种 / 子一代)、放流时间、投放点位、运输方案、现场操作规范、检验检疫要求、资金预算、后期监测方案、保障措施。
3、主管部门审查、备案(法定要求):规模性增殖放流提前≥15 日,向放流水域县级及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科)提交方案报备、审查; 长江等重点水域方案需逐级上报备案;珍稀濒危物种放流需省级以上专家论证。
4、苗种公开采购招标:向社会中的原种场、增殖放流站、苗种繁育中心等具有繁育证书、经营证书、特许繁育证书的单位购置苗种;
5、苗种检疫检验:由具备资质机构抽样检测: 疫病、寄生虫、药物残留;检疫不合格严禁起运、严禁投放;
6、苗种运输到场及现场验收:建验收组(公证处、渔业主管、技术专家、监理/ 建设单位代表),开展:外观检查:无伤、无病、活力良好;规格抽样测量;数量核算(称重抽样法、袋样抽样法等,按 SC/T9401 执行); 同步拍照、录像记录验收全过程。
7、放流:放流氧气袋、选择放流梯、放流车等方式;
8、增殖放流效果评估:通过标记回捕、分子标记等手段进行放流后鱼类存活率、生长率、贡献率等评价。
(五)增殖放流组织机构
项目类:
1、牵头单位:一般是责任主体例如水务集团、水电开发公司、交通建设公司、城投公司等,主要责任单位,资金提供单位。
2、监管、技术主管单位: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部门 / 水产技术推广站) 负责方案审查、苗种把关、现场监督、后期监管。
3、具体实施单位:水产科研院所、渔业技术服务公司、具备资质的苗种繁育企业。
4、监督单位:渔政执法、生态环境局、公证处(大型工程经常公证留证)、乡镇政府、专家代表。
公益类:
1、主办组织:各级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管理机构);
2、技术支撑单位:水产研究所、水产技术推广中心。
(六)增殖放流材料汇总
1、增殖放流实施方案、渔业主管部门审查 / 备案意见;
2、招投标文件、供货合同;
3、苗种亲本证明、检疫报告、药残检测报告;
4、现场验收记录、影像资料、公示材料;
5、后期水生生物监测数据、效果评估报告;
6、资金支付凭证。
(七)增殖放流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4、《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 2009 年第 20 号);
5、《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农业农村部令 2021 年第 5 号);
6、《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
7、农渔发〔2022〕1 号《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 “十四五” 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指导意见》;
8、农办渔〔2014〕55 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生生物经济物种增殖放流苗种管理的通知》;
9、农办渔〔2009〕52 号:增殖放流苗种药残、疫病检测相关要求;
10、长渔发〔2020〕10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长江流域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通知》;
11、SC/T 9401-2010 《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程》;
12、SC/T 9437-2019 《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范 名词术语》;
13、NB/T 11189-2023 《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技术规程》;
14、GB/T 15805 《鱼类检疫方法》;
15、GB 11607 《渔业水质标准》(苗种培育、放流水质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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