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菲律宾星报7月21日报道,菲律宾马尼拉——菲律宾国税局无法立即将副总统萨拉·杜特尔特、她的丈夫以及相关企业实体的税务记录移交给参议院弹劾法庭。
公布这些记录必须首先符合法律规定的披露要求,包括可能需要获得小费迪南德·马科斯总统的授权。
参议院弹劾法庭发言人雷金纳德·通戈尔于 7 月 20 日星期一对此作出解释,此前该法庭已向税务局、反洗钱委员会和几家银行机构发出传票。
“我认为,将总统允许税务局长披露信息的行为定性为针对副总统的行为是不公平的,”通戈尔说。
“这实际上是对与自己地位平等的政府部门的一种尊重,”他补充道。
Tongol表示,在弹劾法庭正式对传票请求作出裁决后,税务局局长可能会寻求总统的许可。
“既然弹劾法庭已正式受理了传票请求,而税务局局长也有补救措施,以免触犯第 270 条法律并被指控间接藐视法庭,那么他就可以获得总统的许可,”通戈尔说。
他补充说:“总统已经具备签发此类许可的法律地位或法律理由。”
税务记录仍受保护
但主审法官奇兹·埃斯库德罗裁定,传唤税务局记录只是初步的程序步骤。
它本身并不授权披露纳税人信息。
根据税法第71条,纳税人记录只有在特定例外情况下才能公开。这些例外情况包括总统授权、外国税务机关提出请求并经总统批准,或纳税人本人放弃查阅权。
弹劾法庭此前已明确表态,传唤税务局(BIR)记录仅属于初步程序步骤,其本身并不授权披露纳税人信息。
根据《国家国内税收法》第71条,纳税人记录仅在特定例外情况下才能公开,包括:获得总统授权、经总统批准的外国税务机关请求,或纳税人本人放弃查阅权。法庭强调,若无证据证明已满足这些法定披露要求,则不会接收传唤的税务局记录。
这一立场与2012年前首席大法官科罗纳弹劾案的程序一致——当时国税局局长先收到弹劾法庭传票,再向前总统阿基诺三世寻求授权以交出所要求的税务记录。
弹劾法庭发言人雷金纳德·通戈尔解释称,国税局局长可在弹劾法庭正式受理传票请求后寻求总统许可。由于法庭已正式处理传票请求,国税局局长为避免触犯第270条法律而被指控间接藐视法庭,可通过获得总统许可来规避风险。通戈尔表示,总统此时已具备签发此类许可的法律地位或法律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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