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犬“锄头”被盗案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7月20日,“锄头”主人郭先生告诉大河报《看见》记者,警方以盗窃罪将案件移送检察院,案件目前处于审查起诉阶段。郭先生表示,目前两名嫌疑人处于取保候审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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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犬“锄头”
关于“锄头”的价值评估,郭先生告诉记者,警方核定的评估价为2300元。“这个评估结果只能说是被动接受。”他解释道,“情感价值和商业价值难以作为评估依据,而且‘锄头’没有商业合约,律师也表示很难进行商业价值评估。”
不过,郭先生补充,民事部分不受该评估结果限制。“后续会单独提起民事诉讼,主张饲养成本和精神损害赔偿,继续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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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锄头”被盗监控画面截图
大河报此前报道,2026年5月11日,网红边牧“锄头”在田间被一对骑电动车的男女偷走,随后以180元转卖宰杀。5月26日,郭先生通过监控画面锁定嫌疑人并报警;6月6日,警方正式刑事立案。
郭先生介绍,“锄头”是一只边牧犬,他养了将近9年。因其灰白黑相间的稀有毛色,被称为“陨石犬”。当初在路边看到它,觉得可爱,以2000元买下。因为它常跟着父亲干农活,便取名“锄头”。后来郭先生做起旅行博主,经常带着“锄头”自驾出行,账号因记录一人一狗的旅行点滴积累了百万粉丝,许多人正是因“锄头”才开始关注他。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斐然介绍,目前我国对家养宠物尚无单独立法,“锄头”被盗只能按盗窃罪处理,以其自身价值计算量刑。“在这两名嫌疑人眼里,180元就是他们的收入。但法律明确禁止以销赃的低价来认定被盗财物的价值。”
林斐然指出,纯种“陨石”边牧的市场价格通常超过10000元,远超盗窃罪数千元的立案标准,“正常量刑在6个月至1年左右的有期徒刑”。“本案中,偷狗行为由夫妻二人共同实施,二人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和犯罪行为,属于共同犯罪,均应对全部犯罪结果承担刑事责任。”
民事赔偿方面,林斐然表示,“锄头”的价格可由专业估价机构评估市场价值,加上购买宠物的费用、饲养期间的必要支出(如疫苗费、医疗费、狗粮费等),再加上寻找宠物产生的合理费用(如交通费、住宿费、悬赏费等),一并进行索赔。
林斐然进一步指出,民法典规定,因故意或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锄头”作为主人饲养多年的宠物,是充分信任的陪伴者,应属于司法判例中提及的“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可以据此单独主张民事索赔。
“有人问,网红宠物的‘流量价值’和‘账号价值’怎么算?这其实判起来就难了,属于间接损失,恐怕这一部分才是争议最大的地方,法院未必会支持。”林斐然表示。
来源:大河报(记者 陈曼) B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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