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旗、军徽铺满页面,宣传视频里从教官到孩子都穿着迷彩服,肩章上的‘八一’军徽清晰可见。整个页面几乎就是一座线上军营。”
“这可能涉嫌违法使用仿制军服。”这是昆明军事检察院办案人员日前在网上看到“某营特训基地”招生广告时的第一反应。
“普通群众可能难以分辨。”军事检察院办案人员说,他们担心的是两件事:一是有人借军队形象招摇撞骗、损害群众利益;二是军队标志的使用有严格法律规定,不当使用会损害军队形象,甚至引发不良社会影响。
这条线索很快被移送至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
检察机关调查发现,云南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运营着一个暑期未成年人“军事夏令营”项目。打开他们的微信公众号、小红书账号,军徽、军旗随处可见;走进培训场地,主席台中央悬挂着“八一”军徽,四周摆放着自制的陆军、海军、空军、火箭军等军兵种军旗;宣传展板上还虚构了“新兵指定训练基地”“某人武部合作单位”等内容。
此后,军地检察机关联合部队有关部门进行实地勘查,眼前的场景让办案人员吃了一惊——参训学员和工作人员,清一色穿着仿制的迷彩作训服、常服、体能训练服,部分教官甚至佩戴着仿制的军衔标识。经专业甄别,这些服装与制式军服外观一致或高度近似,标志服饰均为仿制,足以造成公众混淆。
侵害军人荣誉、名誉属于检察公益诉讼法定领域。涉案机构同时触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军服管理条例》两道红线——前者明确禁止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军旗、军徽,后者明确禁止使用军服及仿制品从事经营活动。
但这类案子办起来并不容易。地方缺乏对军服等涉军物品的专业鉴别能力,涉案机构又往往跨区经营,注册地与经营地分离,给行政执法带来不小障碍。
以本案为例,涉案公司注册地在昆明市官渡区,经营场所在昆明市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查时发现注册地址是虚假地址,对于违法行为的查处涉及跨区域协作。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相关协作意见,军地检察机关启动线索双向移送、联合调查取证、联合制发检察建议书的全流程协作。昆明军事检察院负责军用标识取证与部队专业咨询,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承担法律适用、证据固定与行政监督对接。
军地检察机关联合向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相关部门随后核查,扣押了9种自制军旗、军徽标识,95套仿制迷彩服,123套仿制体能服,责令机构删除线上违规广告、拆除线下违法标识。同年11月,军地联合开展“回头看”确认,整改全部到位。
检察官提醒
家长选营记住“三看”
暑期报名选择夏令营务必核验资质:
一看证照。核验营业执照,提供食宿的机构须具备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外出游学须具备旅行社资质。
二看备案。确认培训项目是否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或取得专项经营许可。
三看标识。商业机构无权使用军旗、军徽、军服进行宣传。如果一家机构的宣传物料里军旗军徽铺天盖地,教官和孩子都穿着带军衔的仿制军服,还宣称“部队合作”“指定基地”——这样的机构,建议家长直接绕开。
军旗军徽是军队的神圣象征,军服承载着军人荣誉与国家尊严。把这些标识用于商业牟利,伤害的不只是军队形象,还有社会对军人的尊崇。家长在掏钱之前,不妨多问一句:这家机构,真的和军队有关系吗?
记者 张競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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