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外,有一个叫做“诗巫”的地方,也被称作“新福州”。
从名字上看,那个地方应该集聚了很多福建人。文献记载,上世纪初,数以千计的福州人迁居于此,经过几代人多的努力,终于变荒地为城市。
诗巫,坐落于世界第三大岛婆罗洲西北砂拉越州中区的小镇,开埠于1862年,目前已成为马来西亚重要的旅游城市之一。
如今,120余年已经过去,但那里的人们还保持着福州人的生活习惯,日常交流使用的是福州方言或者汉语普通话,俨然一座“中国城”。
而这所有的起源,都源于一个人,一个叫做“黄乃裳”的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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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乃裳与维新变法
黄乃裳,1849年出生于福州府闽清县普通农民家庭,父亲农闲时兼职木匠,但家境依然贫寒。
黄乃裳半工半读,同治五年结识基督教传教士,在牧师的熏陶下,皈依基督教。
教会任职期间,黄乃裳发现教中成员整体文化素质偏低,为了影响更多人,他决定参加科举。
1877年,黄乃裳中秀才;1894年以第三十名的成绩考中举人。也正是这个时候,中日甲午战争爆发,黄乃裳止步科举之路。
甲午海战中,黄乃裳的三弟黄乃模任致远舰的副管带,与邓世昌一起殉国。
黄乃模的牺牲,给了黄乃裳沉重的打击,他深感清王朝腐败无能,社会堕落,开始放弃八股,改从新学。
后来,他在北京结识了康有为和梁启超等人,参加了公车上书。后维新变法失败,黄乃裳遭到朝廷通缉。
为了躲避追捕,黄乃裳连夜逃回家乡闽清。时隔多年,黄乃裳回到家乡看到的却是百姓流离失所,民生怨声载道。
那时起,他有了离开大陆,远离是非之地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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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乃裳与移民垦荒
1899年,黄乃裳带着家人移居新加坡。
寄居海外他并不甘心,他想拥有一块专属于己的土地,能够救民于水火。
他利用一年时间,先后多次考察了马来西亚、苏门答腊等地,最后在其女婿林文庆的介绍下,黄乃裳来到砂拉越的拉让江流域考察,相中一大块荒地。
这块荒地总面积达8278平方公里,左起亚山港到开汊港,右起船溪美禄到罗马港。当时砂拉越虽有人居住,但人口极少,地广人稀,很适合移民和垦荒。
1900年5月,在黄乃裳的努力下,终于说服砂拉越政府,与砂拉越第二代拉者查尔斯·布鲁克签订了租赁条约。
为了维护和保护华人最大利益,黄乃裳对条约拟定了17条,各方面考虑的都很详尽。其中有三条最为鲜明:
1、“吾农所垦之地,有九百九十九年之权利。”999年的租赁权,开创了中国向海外租地的先例,租期之长在国际上都十分罕见。
2、移居此地的华人不用服兵役,也不用纳税。可以说在那里华人拥有绝对的自由,与晚清严峻的社会现实相比,可以说是人间天堂。
3、居住在那里的华人,可是使用枪械,言论自由、出版自由,也不需要当地政府的管控。那是一个没有皇权,只有人权的社会。
黄乃裳在海外租地,且拥有绝对优越的条件,消息传到国内,引起了不小的轰动。据说,当时孙中山先生听闻此事,连连夸赞黄乃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