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们说,那叫“消毒”。
1943年冬天,慰安所里冷得像冰窖。我们十七个姑娘被赶到一间土坯房里,脱掉裤子,一个一个排队爬上那张铺着脏白布的木板床。日本军医戴着白手套,口罩遮住大半张脸,只露出一双没有任何感情的眼睛。他面前的铁盘子里躺着一把手术刀,刀刃在煤油灯下泛着冷光。旁边的铝锅咕嘟咕嘟煮着沸水,他把刀片扔进去煮了几分钟,捞出来,甩了甩水珠,就开始了。
没有麻药。
我是第五个。
第一个被架上去的是崔秀莲,十六岁,朝鲜姑娘,来这儿之前连中国话都说不利索。两个日本兵按住她的腿,军医连消毒棉都没换,直接用沸水煮过的刀片切了下去。秀莲的惨叫声穿透了土墙,我在外面排队等着,腿软得站不住,旁边的日本兵用枪托砸我的后背,让我站直。
秀莲被抬下来的时候,垫在她身下的白布已经染红了一大片。她整个人像从水里捞出来的一样,头发湿透了贴在脸上,嘴唇白得发青,眼睛半睁半闭,瞳孔涣散得像死了一样。那两个日本兵把她扔到角落的草席上,转头朝我们喊了一声:“下一个。”
她们一个接一个被抬下来,草席上的人越来越多,血顺着草席边缘渗进泥地里,空气里全是铁锈味的腥气。有人在哭,有人在喊妈妈,有人直接晕了过去。日本军医自始至终没有停下手里的刀,动作机械、熟练,像一个在流水线上干了十几年的工人。他偶尔会用日语跟旁边的助手说句什么,语气平淡得像在讨论今天的晚饭。
轮到我的时候,我看见了那把刀。刀刃上还沾着前面几个姑娘的血,被沸水煮过之后,血渍凝固成了暗褐色的痕迹,像锈一样附着在金属表面。我拼命挣扎,两个日本兵死死按住我的肩膀和膝盖,我动不了。军医掰开我的腿,冰凉的刀锋抵上来,我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然后是一阵撕心裂肺的疼。
那种疼不是被划一刀就结束的。刀片在里面搅、割、刮,像是在把什么东西连根挖出来。我咬破了嘴唇,血顺着下巴滴到脖子上,我听见自己发出了一种不像人声的尖叫,尖锐、破碎,像是被踩住脖子的猫。军医的动作没有任何停顿,他甚至没有看我一眼,只是专注于他手底下那团血肉模糊的组织。
我不知道过了多久,可能只有几分钟,但对我而言漫长得像一个世纪。终于,他直起身子,把刀片扔回铁盘里,用日语说了句什么。按住我的日本兵松开了手,我的两条腿“啪”地砸在木板上,完全没有知觉。
我被拖到草席上的时候,偏头看了一眼旁边的秀莲。她醒着,眼睛睁得大大的,盯着房梁,眼泪无声无息地从眼角滑下来,流进耳朵里。她嘴唇动了动,声音轻得像蚊子叫:“我以后……还能生孩子吗?”
没有人回答她。
那天晚上,十七个姑娘并排躺在草席上,像十七条被开膛破肚后晾在岸上的鱼。有人发着高烧说胡话,有人下身一直在流血,把垫着的草席浸透了,又换了一张,又浸透了。日本兵丢了一卷破布过来,让我们自己处理。我们互相给对方擦血,擦着擦着就抱在一起哭,哭着哭着又不敢出声,怕外面的日本兵听见了进来打人。
三天后,死了两个。一个失血过多,一个伤口感染引发败血症,浑身烫得像烙铁,撑了一夜就断了气。日本兵把人拖出去,不知道埋在了哪里。我们剩下的人继续躺在草席上,像牲口一样熬着。
一个月后,我来了第一次月事。痛得整个人蜷成一团,像是有人拿生锈的刀片在我小腹里反复地搅。我咬着袖子不敢出声,眼泪糊了一脸。从那以后,每个月的那几天都是一场酷刑。军医的那一刀切掉的不只是我身体里的某个部分,他切掉的是我作为一个女人最基本的权利。
我后来才知道,那个手术叫“子宫摘除”。他们不是怕我们怀孕——他们有的是办法处理怀孕的慰安妇。他们只是嫌麻烦,嫌我们来了月事那几天不能接客,耽误他们赚钱。一刀切了,一劳永逸。沸水煮刀片是为了消毒——你看,多讽刺,他们用最粗暴的手段摧毁我们的身体,却在刀片上讲究“消毒”。
战争结束那年,我二十一岁,看起来像四十岁。我活着回到了家乡,但我的身体永远留在了那间土坯房里。后来我结了婚,嫁了一个不嫌弃我的男人。他对我很好,从来没问过我在慰安所里经历了什么,我也从来没说过。
但我们没有孩子。
婆婆在背后骂我是“不会下蛋的母鸡”,邻居们用同情的眼神看着我平坦的小腹。我丈夫每次都挡在我前面,跟所有人说:“是我不想要孩子,不关她的事。”夜深人静的时候,他会把我搂进怀里,什么也不说,就那么抱着我,抱很久很久。
可我心里比谁都清楚。不是不想要,是要不了。那个日本军医用一把沸水煮过的刀片,一刀切掉了我这辈子当母亲的可能。
1998年,我六十八岁。有一天在电视上看见一个日本政客接受采访,记者问他关于慰安妇的问题,他对着镜头笑了一下,说那些都是“自愿的”,不存在强迫。
我坐在沙发上,盯着电视屏幕,浑身发抖。
我活了六十八年,从来没有像那一刻那么愤怒过。我的身体里还残留着当年的伤疤,每个阴天下雨小腹都会隐隐作痛,五十五年了,这道疤从来没有愈合过。而那个穿着西装的男人,坐在大洋彼岸明亮的演播室里,笑着说我当年经历的一切都是“自愿的”。
那天晚上我翻出了压在箱底几十年的旧照片,是1945年慰安所被解放时一个美国记者拍的。照片里的我瘦得脱了相,颧骨高耸,眼窝深陷,站在一群同样形容枯槁的姑娘中间,眼神空洞得像个死人。我盯着照片里那个十九岁的自己看了很久,然后找出一支笔,在照片背面歪歪扭扭地写了一行字——
“我叫林秀英,我不是自愿的。”
后来有人来找我,说要帮我打官司,要我站出来作证。我儿子拦在门口不让进,说这事都过去几十年了还翻出来干什么,丢人。他大概觉得有我这样一个当过慰安妇的妈是件不光彩的事。他的表情跟我丈夫截然不同,带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嫌弃。
我把他推开了。
我活了快七十年,忍了快七十年。如果到死都不说,就真的没有人知道了。他们会继续说我们是“自愿的”,会把那些暴行一笔一笔地从历史里抹掉,直到再也没有人记得那间土坯房、那把沸水煮过的刀片、那十七个姑娘并排躺在草席上的夜晚。
我不能让这种事发生。
开庭那天,我站在法庭上,对面是那个军医的儿子——当年的军医已经死了,他的儿子作为家属代表出席。他穿着深色西装,打着领带,从头到尾没有看我一眼。法官问我有什么要说的,我沉默了很久。
然后我撩起了衣服,露出小腹上那道横亘了半个多世纪的疤。
“这是他给我留下的。”我指着那道疤,声音很轻,但在寂静的法庭里每个人都听得清清楚楚,“他用沸水煮过的刀片,一刀切掉了我的子宫。那年我十九岁,我跪在草席上抱着血流不止的秀莲,看着她死在我怀里。他从来没有问过我们愿不愿意,从来没有。”
法庭里安静得能听见呼吸声。
“你们说我们是自愿的,”我看着那个军医的儿子,他的头低了下去,“那你告诉我,谁会自愿被割掉子宫?”
没有人回答我。
但我知道,终于有人听见了。
窗外有一群鸽子扑棱棱飞过,阳光照进来落在证人席的栏杆上,暖洋洋的。我忽然想起秀莲死之前的那个下午,她烧得迷迷糊糊地抓住我的手,反反复复只说一句话:“别忘了我……别让他们忘了我……”
秀莲,我没忘。
谁也别想让我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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