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方周末 7 月 18 日报道,北京中闻律所合伙人侯志远律师在济南市历下区法院出庭履职时,因庭前取证、质疑违规旁听乱象,被法官指令法警关进关押被告人的羁押铁笼近二十分钟,应激诱发心脏病晕厥送医住院。侯志远拥有八年刑警、十一年刑辩从业经历,从办案人变为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对象,事件暴露出基层法庭程序失范、公权力边界模糊等深层法治漏洞,多重违法事实亟待厘清。
![]()
图片来源网络
案涉王某诈骗案经庭前会议确认属于公开审理,法院此前承诺给予被告人家属及社会旁听共 15 个名额,开庭前临时缩减至 10 个。开庭当日早上八点,侯志远、被告人家属与同行律师依规排队安检,进入法庭后却发现旁听席早已坐满一批未排队、未走正规安检的人员。这批人随身携带标注 “王某案内部资料” 的涉密卷宗,可随意使用手机,与普通旁听人员 “禁纸笔、禁手机” 的要求形成双重标准。作为本案辩护人,侯志远出于履职需要,拿出手机录像固定违规证据,试图索要涉密材料核实来源,全程发生在正式开庭、法官宣读庭审记录之前,并未干扰正在进行的庭审活动。
![]()
图片来源网络
依据《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禁止录音录像的约束范围仅限于庭审进行阶段,庭前取证固定违规情形属于律师合法监督权利。即便认定行为不妥,法庭惩戒必须遵循梯度流程,即口头劝阻、训诫、责令退出、罚款、司法拘留逐级适用。采取拘留措施还需院长审批、出具书面法律文书并告知救济途径。但承办法官孙志彬完全跳过全部前置程序,直接指令法警将侯志远带至地下羁押室锁入铁笼。羁押室是临时看管犯罪嫌疑人的专用场所,法律无任何条款允许将执业辩护人关押于此,无任何书面强制措施文书、无审批流程,此举已构成违规限制人身自由。
![]()
图片来源网络
侯志远被锁在密闭铁笼内长达二十分钟,狭小空间与无端屈辱引发强烈应激反应,心脏病发作服用速效救心丸仍无法缓解,最终晕厥倒地,法警拨打 120 将其送往济南市中心急诊留观治疗。事后法院仅电话简单询问身体状况,未出具任何书面说明,未告知申诉复议渠道,对 “占坑式旁听”、涉密卷宗外流两大核心问题全程回避,至今未公示当日旁听人员身份,未追查审判秘密泄露源头,呈现 “监督者被处罚、违规者无人追责” 的选择性执法乱象。
更具讽刺的是,事发前孙志彬法官曾公开称赞侯志远整理的《刑事审判参考》电子版对办案帮助极大,认可其专业能力;可当律师行使司法监督、指出法庭管理漏洞时,却立刻动用强制手段打压。一边取用律师专业成果,一边打压律师正当履职,暴露部分法官仅将律师视作办案辅助工具,完全排斥律师对公权力的监督职能。侯志远明确表示,若法院不彻查泄密、违规旁听问题,不就违法羁押行为追责,他将持续通过多部门控告维权,对标早年同类违规处置法官被清退的案例,追究相关人员滥用职权、非法拘禁责任。
法治的核心要义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本案却出现颠倒的荒诞景象:手握审判权的法官不受程序约束,依法履职的辩护律师反倒被锁入铁笼。如果律师因指出法庭管理漏洞、固定违规证据就要遭受人身限制,未来刑辩从业者将不敢行使质证、程序异议、司法监督等法定权利,被告人的辩护权会彻底架空,庭审公平无从谈起。
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是公正司法的基石。基层法院亟须规范旁听名额公平分配机制,严格区分羁押场所使用边界,落实阶梯式惩戒法定流程,杜绝选择性执法。只有约束审判权随意扩张,厘清公权力行使底线,平衡庭审秩序与诉讼参与人合法权利,才能修复受损的司法公信力,守住程序正义的法庭底线。
作者黄贵耕,原资深法治新闻调查记者,曾任职于《人民法治》《法治日报》等多家新闻机构,现为专职执业律师。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