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老人治疗费有着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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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余建华 本报通讯员 王元欣 刘玲岑
图为6月29日,浙江省龙游县人民法院民庭庭长高剑走进病房回访,向医生了解王大娘恢复情况。 王元欣 摄
6月29日,浙江省龙游县人民法院民庭庭长高剑再次走进医院病房看望王大娘。窗外阳光照进,病床上的王大娘面色比先前红润了不少,女儿小周正给她喂着粥。
“高法官,您来啦!”看到高剑进门,小周连忙放下碗起身,“医生说我母亲最近身体恢复的不错,现在赔偿款全到位了,后续治疗费不用愁了。”
听了小周的话,高剑轻轻点头,看着病床上身体日渐好转的老人,心中满是欣慰。
时间回到2023年,周大爷与老伴王大娘搭乘的客车遭遇车祸,老两口双双受伤住院。周大爷经治疗后恢复尚可,王大娘却伤势危重,日复一日的治疗开销,很快掏空了家里全部积蓄。
涉事车辆均购买了保险,且赔偿责任明确。其中,负主要责任的货车一方,分别在两家保险公司投保了商业险和超赔险。为加快理赔进度,女儿小周与承保商业险的保险公司共同委托进行伤情鉴定。鉴定结论显示,王大娘因本次事故造成脑干挫伤、多处肋骨骨折,精神医学评定为重度痴呆,构成精神伤残三级、人体损伤二级残疾。
小周原以为有了这份鉴定,理赔就能顺利推进,不料事情反而陷入僵局。
商业险公司在责任范围内完成赔付,但承保超赔险的保险公司却对这份鉴定结果拒不认可。对方提出,此次鉴定是小周一方联合商业险公司委托,自身全程未参与,也未收到到场通知,送检材料未经己方质证,部分评定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存疑。
多次沟通后,超赔险公司态度明确:在重新鉴定前,只能先行垫付12万元,其余赔偿款需待重新鉴定结论出具后再行核定。
一边是母亲等着钱救命,一边是理赔程序陷入拉锯。多次协商无果,无奈之下,小周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案卷送到高剑手中,厚厚的卷宗里压着的不仅是双方僵持不下的鉴定争议,更是一个普通家庭治病救人的迫切期盼。
“救人要紧,先想办法把治疗的钱续上。”核实清楚小周家经济窘迫、老人急需持续治疗的情况后,高剑迅速推进流程,依法裁定先予执行70万元医疗费,这笔钱让王大娘的治疗得以延续,也给这个摇摇欲坠的家庭稳住了底气。
然而,核心的鉴定争议仍未消除。高剑明白,不厘清鉴定争议,案件无法真正案结事了,当事人的心结也无法解开。
他将超赔险公司提出的十几条异议逐项罗列;到病房查看王大娘的实际状态,仔细询问护工日常照料情况;逐页翻阅堆积如山的病历档案,对照第一份鉴定报告仔细核对;多次对接医生、鉴定工作人员,从专业角度研判是否有重新鉴定的必要。
严谨审查之下,事实逐渐清晰:王大娘伤前确有因阿尔茨海默病住院治疗的病史,且本次事故受伤后的护理记录明确记载其曾摔倒、头部着地。而此二项情况,在先前的委托鉴定中均未告知鉴定机构。针对法医临床类鉴定项目,超赔险公司工作人员已到场仔细比对,并未发现上述情况构成具有法医学意义、足以影响原鉴定结论的新依据。
法院最终决定:准许对精神伤残及护理依赖等级进行重新鉴定;对法医临床类项目重新鉴定的申请,不予准许。
“这不就是在拖延时间吗?”决定一出,小周满心委屈与不解。在她看来,伤情早已明确,反复鉴定只会耽误理赔、耽误母亲治疗。
面对小周的抵触与疑虑,高剑结合王大娘的实际病情和法律规定,将重新鉴定的必要性和具体安排一一解释清楚,打消了她的顾虑。回过头,他又就不予重鉴的部分,向超赔险公司作了细致说明。
2025年6月,新的鉴定结论出具。结论确认,王大娘由身体损伤引起精神障碍,构成三级伤残,需要完全护理依赖。同时明确,本次交通事故系造成她精神障碍的主要原因,外伤所起的作用约占百分之八十五。
同年8月15日,一份事实认定清晰、说理充分的判决书送达各方:主责货车超赔险保险公司赔偿194万余元,货车司机赔偿4万余元并由其所在的运输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次责客车保险公司赔偿83万余元。
如今,总计280余万元的赔偿款已全部支付到位,王大娘的身体正逐渐好转。看着病床上老人安宁的面容,高剑知道,这个家最难的日子,终于过去了。(余建华,王元欣,刘玲岑)
(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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