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全面推动河长制工作走深走实,提升全民水法治意识,7月18日,市长陈登峰、副市长林鹤志带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普法宣传暨“护河爱水 清洁家园”巡河活动,现场察看龙江中下游段治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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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陈登峰宣布活动开始。活动号召全市各单位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常态化开展生态普法、隐患排查、污染治理、环境提升等工作,把法典要求融入日常工作,以法治精神守护一方水土,让“护河爱水 清洁家园”成为全市人民的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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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仪式后,陈登峰与志愿者一道,沿着龙江两岸开展“护河爱水 清洁家园”巡河活动。
陈登峰强调——
要压实责任链条,各级河长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巡河频次和力度,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强化依法治水,持续加大水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社会的水法治意识,对各类涉水违法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有力震慑。要推动全民共治,广泛宣传引导,鼓励更多市民积极参与到巡河护河、监督举报中来,营造“人人关心河流、人人爱护河流”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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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利桥古街喷泉广场,别开生面的普法宣传活动同步开展。工作人员向商户、来往的市民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手册,并结合典型案例,深入浅出讲解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河道保护管理、工业节能降碳、水环境保护等相关知识,并设立咨询展台,开展以案释法、法律咨询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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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本次活动由福清市龙江流域水质提升专项工作指挥部指导,福州市福清生态环境局、福清市司法局、福清市水利局、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福清市农业农村局主办,旨在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有责”向“有能有效”转变,努力绘就“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画卷,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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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林明 图 福清市影像中心
编辑 夏巧鸿 何晓丽
审核 张晨
监制 吴凌 峰 陈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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