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乐清市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公告(2026)浙0382破55号
本院根据杭州永航家居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6年6月22日裁定受理乐清市中梁庆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7月1日指定浙江攀远律师事务所为乐清市中梁庆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乐清市中梁庆置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6年8月20日前,向乐清市中梁庆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
新城大道发展大厦16A;邮编:325000;联系人:何君,阮婷婷;联系电话:13676704087,13958794292) 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
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乐清市中梁庆置业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乐清市中梁庆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6年8月27日下午15:00时在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第七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诉讼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诉讼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0二六年七月一日
乐清市中梁庆置业有限公司
乐清市中梁庆置业有限公司,是⼀家成⽴于2017年10月23日的有限责任公司,也是中梁控股集团旗下企业,属于以从事房地产业为主的企业。
该房开在乐清开发的项目有香榭锦园等。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