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首页 > 网易号 > 正文 申请入驻

财政部扩大电池消费税征税范围:多类电池恢复征税

0
分享至

消费税改革即将迈出新的一步,改革对象聚焦电池。

7月17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部分电池消费税政策的公告》(下称《公告》),对电池消费税政策进行三项重大调整:

·自2026年9月1日起,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又称氢镍蓄电池或镍氢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全钒液流电池按照2%税率征收消费税;自2027年9月1日起,对上述电池产品按照4%税率征收消费税。

·自2027年4月1日起,对光伏电池(又称太阳能电池)按照2%税率征收消费税;自2028年4月1日起,对光伏电池按照4%税率征收消费税

·自2026年9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对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燃料电池及光伏电池中的钙钛矿电池、叠层电池、砷化镓电池免征消费税。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葛玉御告诉第一财经,目前电池的消费税税率一般为4%。但此前为了鼓励清洁能源电池,对太阳能电池等给予免征消费税的优惠政策。随着经济社会、产业发展、环保形势的变化,相应税收优惠政策需要进一步优化,从而分电池类别渐进式恢复征收消费税。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院长田志伟告诉第一财经,税收优惠政策的一大任务是促进产业发展,当产业发展到一定程度,能够自我造血、生存之后,税收优惠的退出是应有之义。只有这样,才能既促进产业的发展,又能够保证不同产业在同一税制下公平竞争,还能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稳定。

“电池是消费税的重要税目,部分污染较小、技术不是非常成熟的电池,过去实行免税是出于促进绿色电池发展的需求。但随着这些电池技术的进步,其自我造血能力的提升,上述《公告》中部分类别电池的税收优惠逐渐退出,符合产业发展规律,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目标,也符合国家进一步发展的需要。”田志伟说。

为了促进节能环保,财政部和税务总局等发文自2015年2月1日起将电池纳入消费税征税范围,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收,税率为4%。不过当时明确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又称“氢镍蓄电池”或“镍氢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和全钒液流电池免征消费税。

时隔十多年后,随着上述《公告》出台,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全钒液流电池、光伏电池将纳入消费税征税范围。

不过此次《公告》对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燃料电池及光伏电池中的钙钛矿电池、叠层电池、砷化镓电池依然给予阶段性的免征消费税优惠政策,以支持这些电池发展。

整体来看,此次《公告》扩大了电池消费税征税范围。而这也并不意外,此前国务院就有相关部署。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在部署推进财税金融体制改革时称,调整优化消费税征税范围、税率,并推进部分品目征收环节后移。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税收治理研究中心主任田彬彬曾对第一财经表示,今年政府对消费税改革的表述,重心转向了“调税”,即税制本身的完善,回归到消费税调节生产消费、促进绿色发展的本质功能。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

第一财经资讯 incentive-icons
第一财经资讯
第一财经官方账号
259669文章数 623005关注度
往期回顾 全部

专题推荐

乌蒙深处 清凉毕节

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