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7月17日讯 近日,山西省消防执法公开系统公示一则行政处罚文书,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双柳煤矿,因职工公寓消防设施未能保持完好有效,被柳林县消防救援局处以5000元行政罚款。
文号柳消行罚决字〔2026〕第0005号处罚决定书完整记录,2026年6月22日,柳林县消防救援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常态化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实地核查发现,该矿职工公寓顶层水箱间内消火栓无水,核心消防设施丧失应急使用功能,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相关规定。
依据山西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未保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属于轻微违法类别,对应5000元处罚梯度,监管部门依法对双柳煤矿作出0.5万元罚款处罚,处罚决定落款时间为202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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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众报业·半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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