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扩大消费“十五五”规划》
正式对外发布
规划明确提出
推动修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未来五年
大家的假期将迎来哪些新变化?
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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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推广中小学春秋假,落实职工带薪错峰休假制度”。
“十五五”规划纲要(2026年3月发布)提出“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鼓励弹性错峰休假,探索推行中小学生春秋假”。
根据国务院批复的《扩大消费“十五五”规划》(国函〔2026〕66号),围绕休息休假制度,规划作出如下部署:
全面落实劳动法,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休息休假权益。
推动修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严格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增强制度执行刚性。
鼓励单位和职工将带薪年休假与传统节日、地方特色活动相结合,安排弹性错峰休假。
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推广中小学春秋假。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一年以上的有带薪休假的权利,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然而
在部分企业
年休假“被安排”
被随意克扣
不批准休假等现象依然存在
离“敢休”“能休”仍有距离
为推动带薪年休假真正落地
我省已出台相关政策
山西
2026年4月,山西省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6〕15号)。
文件指出,各地要指导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健全年休假计划管理制度,坚持“年初统筹、全年动态调整”原则,结合生产任务、岗位设置等情况,制定职工轮流休假计划,科学合理处理工作与休假的关系,实现两者有序衔接、相互促进。对承担安全应急处置、民生保障等特殊工作任务的岗位,用人单位要提前谋划,制定错峰休假方案,精准平衡工作安排与职工休假权益。
各地要指导用人单位优化假期使用安排,在制订休假计划时,支持职工根据个人实际,推动带薪年休假与法定节假日、中小学春秋假、周末调休、职工疗休养等有机结合,实际形成较长的“组合假期”,有效实现错峰休假出行,提升职工休假和家庭生活品质。优先同意有未成年子女的职工带薪休假申请。
来源 :全国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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