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记者从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举行的“加强刑罚执行监督 守牢刑事司法公正‘最后一公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刑罚执行监督职责,常态化开展监管场所安全防范法律监督,协同监狱、看守所排查化解风险隐患,取得明显成效,积极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云南、法治云南。
据介绍,2023年1月至2026年6月,全省检察机关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提出书面纠正意见7898件。依法审查起诉在押罪犯故意伤害、破坏监管秩序等狱内再犯罪61人,全力维护监管场所秩序。防范监外执行风险隐患,对严重违反管理规定、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社区矫正对象督促收监774人,及时消除对社会的潜在安全隐患。强化罪犯教育改造监督,统筹惩罚与改造,督促落实罪犯劳动、教育、休息制度,监督做好法律政策、认罪悔罪、入监出监等教育,切实保障罪犯教育改造效果。
为维护刑罚执行公平公正,全省检察机关规范履职,依法开展刑罚交付执行监督,针对收押难、送监难问题,开展专项清理并常态化推进判处监禁刑罚罪犯未交付执行监督,2026年协同全省法院、公安和司法行政机关开展专项活动,合力推动400余名罪犯依法交付执行。加强“减假暂”案件实质化监督,全省“减假暂”案件数量稳步增长至全国前列。规范开展刑罚监外执行监督,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检查等工作机制。强化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监督,协同推动在押罪犯财产性判项的依法执行。切实维护罪犯合法权益,重点监督禁闭、戒具违法适用等问题,监督落实生活、卫生、医疗救治等制度。依法查办刑罚执行领域相关职务犯罪,普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某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假释案被最高检评选为典型案例。
记者 张競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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