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当事人最后被重判、定罪,不是因为自己真的罪大恶极,而是被问话套路坑了。在看守所讯问过程中,很多办案人员会使用固定话术诱导、施压:“别人都指认你了,不认也没用”“赶紧认罪,认了马上放你走”“拒不配合就从重处罚”。
普通人在封闭、高压、恐慌的环境里,心理素质极易崩盘,为了尽快脱身,只能胡乱签字、盲目供述,硬生生给自己坐实罪名。等走出看守所、冷静下来,才知道自己被套路了,但笔录已经固定,后悔也来不及。
前段时间我处理的一起案件,当事人只是轻微参与,原本情节显著轻微。第一次被讯问时,被办案人员诱导承认“明知违法仍参与”,差点直接定性严重情节。好在我们第一时间介入会见,梳理全部事实、告知合法权利、指导正确陈述,及时止损,最终帮当事人争取到从轻处理。
大众高频问答
1. 办案人员可以诱供、骗供、逼供吗?
绝对不可以。我国法律严格禁止以欺骗、引诱、胁迫、暴力等非法方式取证。通过诱供、逼供获取的笔录,属于非法证据,依法可以排除、不予采信。但很多普通人不懂法,不知道自己被套路,默默吃亏。
2. 已经被诱导签字、做了不利笔录,还有救吗?
有救,但需要专业律师介入。律师会见后会重新梳理完整事实,固定真实、合法的供述,同时记录讯问过程中的违规情形。在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判阶段,可依法提出证据瑕疵,申请排除非法证据,削弱不利笔录的效力。
3. 当事人害怕不敢辩解、怎么办?
这是绝大多数在押人员的通病。身处陌生封闭环境、面对专业办案人员,内心极度恐惧,不敢正常辩解、不敢反驳。律师会见会耐心安抚心态,逐条告知合法权利、讲解问话套路、教当事人如何如实陈述、合法辩解,不用害怕恐吓话术。
4. 笔录和事实不符,可以拒绝签字吗?
完全可以。这是当事人的法定权利。如果发现笔录遗漏内容、记录错误、歪曲事实、添加不实内容,当事人可以要求修改、补充、更正,拒不签字确认,不要迫于压力盲目签字。
律师温馨提示
看守所内的每一次讯问、每一次签字,都直接决定案件结果。普通人孤立无援,很容易被话术套路、被动吃亏。一旦家人被拘留,务必第一时间安排律师会见,及时规避讯问陷阱、纠正不利供述、固定真实事实,把风险扼杀在源头,避免小案变大、轻案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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