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和商务部工作部署,为推动老字号守正创新发展,7月13日,省商务厅印发通知,安排部署中华老字号复核工作。
通知明确,商务部认定的现有前三批我省中华老字号企业须按照《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规定参加复核。复核工作内容为核定中华老字号企业基本信息。
通知要求,各市商务局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华老字号企业(含中央企业)通过商务部中华老字号信息管理系统填写复核申报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省商务厅会同相关部门对照商务部公布的中华老字号名录,根据中华老字号企业历史脉络、所属行业、主营业务等真实情况,逐项核实更新企业基本情况、注册商标、品牌名称、经营情况等信息,并根据核实情况,分门别类出具“通过”“附条件通过”“不通过”复核建议,最终由商务部联合相关部门对复核建议进行确认。
山西经济日报全媒体记者 马永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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