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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整改、逃避监管,依法严惩!江门市公布一批工程领域劳动保障违法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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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震慑力,聚焦工程领域用工不规范问题,严厉打击各类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近日,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公布一批工程领域劳动保障违法典型案例。

本批次曝光案件共 10起,集中体现了人社部门对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不配合劳动监察调查、不按要求报送书面材料等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部分公司在收到人社部门发出的《劳动保障监察整改指令书》后,仍置若罔闻、逾期不改,甚至以逃匿失联、拒绝配合等方式逃避监管,最终均被依法处罚。

案例一:

单位名称:沈阳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静

违法事实:该公司为蓬江棠下二期碧桂园总承包单位,违规分包装修工程致下游分包企业拖欠工人工资,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整改指令后拒不履行,依法使用该项目存储的工资保证金,向59人支付了工资837677.43元,仍拖欠56人工资971722.57元。

查处结果: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单位名称:福建万宸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江苏

违法事实: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调查该公司承包的嘉福铭著花园项目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先后向其送达《劳动保障监察书面材料审查通知书》《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其接受询问调查并报送书面材料。该公司均未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履行。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后,该公司虽提交了部分书面材料并提出陈述申辩,但仍未按要求报送全部完整材料。

查处结果:该公司不按照要求报送书面材料且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情节较重。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单位名称:福建启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常维兵

违法事实: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调查该公司承包的江门嘉福铭著项目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先后向其送达《劳动保障监察书面材料审查通知书》《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其接受询问调查并报送书面材料。该公司均未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履行。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后,该公司虽提交了部分书面材料并提出陈述申辩,但仍未按要求报送全部完整材料。

查处结果:该公司不按照要求报送书面材料且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情节较重。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单位名称:浙江弘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开民

违法事实: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工人投诉,称在建发和玺项目被拖欠工资,该项目的劳务部分由浙江弘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分包。人社部门依法立案后,多次通过政务短信、邮寄、张贴公告、门户网站公告等方式通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接受调查,但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始终不接受调查或配合处理。

查处结果:该单位发生欠薪后不配合劳动保障监察的执法检查,情节较重。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

单位名称:深圳市泽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戴永练

违法事实: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6年4月10日发出《劳动保障监察整改指令书》,要求该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足额支付1名工人工作期间的工资差额共计17168.12元,该公司逾期不改正。

查处结果:该公司拖欠劳动者工资持续时间半年以上,情节严重。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

单位名称:广东禹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添喜

违法事实:该公司作为苍城齐裕工程项目的分包单位,拖欠杨6名施工人员2024年至2025年期间劳动报酬共计530046.64元。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6年1月26日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该公司未按要求整改。

查处结果:涉案金额5万元以上,违法行为持续时间半年以上,情节严重。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

单位名称:开平富琳裕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6年3月17日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该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报送至人社部门。该公司收到指令书后未按要求报送。

查处结果: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八:

单位名称:开平市博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6年3月17日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该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报送至人社部门。该公司收到指令书后逾期未报送。

查处结果: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九:

单位名称:湖北文龙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6年3月13日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该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报送至人社部门。该公司收到指令书后逾期未报送。

查处结果: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

单位名称:贵州黔晋工程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礼英

违法事实:该公司作为开平市裕邦新外滩项目的分包单位,拖欠2名施工工人2024年6月至11月期间劳动报酬共计14949元。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6年2月3日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该公司未按要求整改。

查处结果: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

法律知识小贴士

一、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三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有第(一)项、第(二)项或者第(三)项规定的行为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无理抗拒、阻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

(二)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

(三)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

(四)打击报复举报人、投诉人的。

违反前款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发生欠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公告通知后,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重提醒

劳动者如遇欠薪或发现用人单位拒不配合劳动监察调查等问题,请及时拨打 12333 或前往当地人社部门投诉,也可在“江门人社-欠薪投诉平台”进行反映,我们承诺快办快结。

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配合检查,守法经营!

编辑 | 蓬江发布编辑部

来源 | 江门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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