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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飞行爱好者:
随着飞行运动不断普及发展,无人机、航空模型飞行活动日益增多,但部分未经审批、违规飞行行为潜藏重大安全隐患,扰乱公共秩序,威胁空域安全、人身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 761 号)等法律法规,现将青白江区无人驾驶航空器、航模飞行相关管理要求告知如下:
适用范围与禁飞区域
01
适用范围
包含无人机(含飞控)、航空模型、飞艇、气球、风筝、孔明灯等非军事、警务、海关用途升空飞行器(室内飞行不受空域管控限制)。
02
法定空域分类及管控要求
根据国家法规,无人驾驶航空器空域仅划分为适飞空域、管制空域两类,管制空域内未经空管部门批准,严禁开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
1.管制空域包含以下范围
(1)真高 120 米以上全部空域;
(2)军民航机场净空保护区域上方空域;
(3)易燃易爆企业、危险品仓储区域上方空域;
(4)电站、加油站、车站、码头等交通能源场站上方空域;
(5)高铁、普通铁路、高速公路、公路、水路沿线上方空域;
(6)军事禁区、党政机关、监管场所等涉密重点单位上方空域;
(7)广场、学校、医院、大型商圈等人员密集场所上方空域;
(8)政府依法划定发布的临时空中管制空域;
(9)天文台、雷达站、文物古迹等特殊保护设施上方空域;
(10)军用航空超低空飞行空域、空中禁区、空中限制区周边空域。
2. 适飞空域
管制空域范围以外、真高120米以下空域,为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四川省最新版全省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由中共四川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于2026年5月12日在四川省人民政府官网对外公告发布,空域划定方案自 2026年5月14日零时起正式生效。飞行爱好者可通过两大官方正规渠道查询实时、法定空域边界:一是国家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UOM 平台,官网https://uas.caac.gov.cn/及配套官方 APP),登录后进入 “空域查询” 板块查看;二是四川省低空飞行公共服务 “扫码飞” 微信小程序,支持一键查询、越界预警、简易飞行报备功能。仅在适飞空域内合规飞行可免空域审批,但仍需完成实名登记,且不得进入上述各类管制空域对应的地面敏感区域上空。
实名登记与飞行审批要求
01
实名登记义务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所有者须在UOM平台(https://uas.caac.gov.cn/或对应官方 APP)完成实名登记,并在机身粘贴登记二维码标识。违规未实名登记即实施飞行活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02
飞行空域审批规则
(1)无人驾驶航空器:凡在管制空域内开展飞行活动,无论高度,必须预先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应在拟飞行前1日12时前通过UOM平台提交飞行活动申请,获批后起飞前 1小时需在UOM平台完成起飞确认,起飞状态显示为“允许起飞”后,方可按申报计划依法实施飞行;四川地区可通过 “扫码飞” 微信小程序配套完成公安线上备案,无需线下书面提交材料;在适飞空域(120米以下、非敏感区域上空)飞行无需空域审批,但仅限日间视距内休闲飞行,夜间、超视距、经营性飞行仍需履行审批报备手续,且应当全程遵守安全飞行规范。
(2)航空模型:操控模型航空器不得超出空管机构划定的适飞空域,超出空域飞行须履行审批报备手续。
法律责任提醒
违规飞行将依法承担行政、民事乃至刑事责任:
1.未经批准在管制空域飞行、升空飞行器干扰公共交通、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行政拘留;违规飞行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违规飞行引发重大飞行事故、危害公共安全、泄露涉密信息,涉嫌刑事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主编 | 张毅妮
审核 | 许星辰
责任编辑 | 刘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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