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董事长在办公室收工程老板送来的礼金。
事情曝光以后,家属怎么解释?
“就是几千块钱,是小事,收了又退了。”
这句话听着,好像钱不多,后来也退了,这事就能过去。
可我觉得,这句话不但解释不了问题,反而把问题说得更严重了。
事情发生在湖南常德西湖管理区。
最近,一段办公室监控视频在网上流传。
视频被指拍摄于端午节期间,画面中的人是当地一名国企负责人张祥。
事情发酵以后,西湖管理区成立了联合调查组。
7月12日,官方通报出来了。
通报说得很明确:
张祥端午期间收受工程老板礼品礼金,经过初步调查,相关情况基本属实。
张祥已经被免职,后续还要继续调查处理。
注意官方通报里的四个字:
“工程老板”。
这不是亲戚结婚随份子。
不是老同学过节送两盒茶叶。
送钱的人是工程老板。
收钱的人是国企负责人。
这两个人碰到一起,公众首先想到的就不会只是人情,而是项目。
这个工程老板和这家国企有没有业务?
有没有参与过招标?
有没有工程款等着结算?
有没有项目需要验收?
张祥有没有利用自己的职务,给送礼的人办过什么事?
这些才是最关键的问题。
可张祥的弟弟接受采访时却说:
就是几千块,是小事,收了又退了。
先说“几千块是小事”。
几千块对普通人是不是小事,先不讨论。
对一个国企负责人来说,判断收礼严不严重,也不能只看钱多钱少。
要看谁送的。
为什么送。
和你的职权有没有关系。
工程老板不会无缘无故跑到国企董事长办公室里送钱。
就算只有一千块,只要它和项目、合同、工程款或者业务照顾有关,就不能拿“小事”两个字轻轻带过。
再说“收了又退了”。
这句话更应该查清楚。
什么时候收的?
什么时候退的?
当天就退了,还是放了几天以后退的?
是主动退的,还是知道监控视频可能流出以后才退的?
退给了谁?
现金退的,还是转账退的?
有没有凭证?
送了几个人的钱,是不是每一笔都退了?
这些都不是家属一句话能够证明的。
钱退回去,不等于收钱这个动作从来没有发生。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过相关案例。
有人收了礼品礼金,后来又退给了送礼人,最后照样被认定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处分。
为什么?
因为纪法要看的,不只是钱最后放在谁的口袋里。
还要看你当时为什么收。
送礼的人为什么送。
这笔钱有没有可能影响你公正办事。
有没有形成投桃报李。
有没有发生利益交换。
当然,现在调查还没有结束。
我们不能直接说张祥已经构成受贿,也不能认定这些钱一定对应了具体工程。
但官方已经确认,收受工程老板礼品礼金的情况基本属实。
这就意味着,后续调查不能只停在“收了多少钱、后来退没退”。
还要顺着送礼人往下查。
这些老板分别是谁?
他们和国企做过哪些生意?
有哪些项目是张祥任职期间承接的?
工程怎么招标的?
价格怎么定的?
验收是谁签的字?
工程款有没有提前或者超额支付?
只有把这些问题查清楚,才算真正回答了公众的疑问。
这件事还有一个细节。
据家属说,监控是张祥自己装在办公室里的,后来内存卡被人拿走了。
到底是谁拿走的,为什么拿走,目前没有权威结论。
但不管视频是怎么流出来的,都不能改变一个事实:
官方初步调查已经确认,收礼问题基本属实。
不能因为监控卡被人拿走,就把重点转移成“谁泄露了视频”。
视频来源可以查。
可视频里反映的问题,更要查。
目前张祥已经被免职。
但免职只是第一步,不是最后结论。
后续到底是党纪处分、政务处分,还是还发现了其他违纪违法问题,需要等调查结果。
我希望下一份通报,能把几件事讲明白。
一共收了多少钱?
涉及多少名工程老板?
礼金到底有没有退?
什么时候退的?
这些老板与国企有哪些项目往来?
张祥有没有为他们谋取利益?
如果真的是收下以后马上退回,也应该拿出记录。
如果是在事情可能暴露以后才退,那更不能用“已经退了”来淡化问题。
说到底,几千块是不是小事,不该由家属来定。
收了又退,能不能减轻责任,也不能靠当事人自己解释。
工程老板送礼,国企董事长收钱。
这背后到底是过节人情,还是利益往来,只能靠账本、项目、转账记录和调查结果说话。
钱可以退回去。
可事情不能被一句“已经退了”就翻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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