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如他,那就赶跑他,或者弄死他

分享至

不如他,那就赶跑他,或者弄死他!


公叔痤剧照

吴起逃亡,韩非子被毒死

战国时候的魏国西河郡守吴起,替魏国守住河西要冲,让秦国十数年不敢东窥,练兵治民样样拿得出手。

田文之后,吴起满以为相位非他莫属,结果魏武侯用了公叔痤,一个靠娶公主上位、自己也知道才干远不如吴起的平庸宰相。

公叔痤怕吴起哪天取而代之,便听了门客的主意:先劝魏武侯把公主嫁给吴起来“试探他的忠心”,再把吴起请到相府,让公主当着吴起的面又骂又摔,把公叔痤欺负得灰头土脸。

吴起一看,娶公主就得过这种日子,坚辞不受。

魏武侯立刻起了疑心,你吴起不愿结亲,莫非不想久留魏国?

猜忌一生,吴起吓得连夜逃往楚国。

《史记·孙子吴起列传》记得明白:“吴起惧得罪,遂去,即之楚。”

差不多同一个时代,荀子的两个学生,李斯和韩非。

李斯入秦多年,靠着“老鼠哲学”攀上客卿高位,帮秦王规划吞并六国的路线图。

可当秦王读到韩非的《孤愤》《五蠹》,拍案惊叹“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把韩非迎进咸阳时,李斯心里很清楚,无论法家理论的造诣还是宗室公子的身份,自己在韩非面前都讨不到便宜。

他跟姚贾一起向秦王进谗,说韩非是韩公子,“终为韩不为秦”,留着是隐患,放回去是后患,不如找个过错杀掉。

秦王把韩非下狱,李斯派人送毒药进去,韩非想面见秦王自辩而不得,饮鸩而死。

《 《史记》·老子韩非列传》载:“李斯、姚贾害之……秦王后悔之,使人赦之,非已死矣。”

这两桩旧事,一个被逼走,一个被毒死,公叔痤嫉贤,李斯妒才,表面看纯属私德问题。

如果只停留在“小人害贤良”的道德感叹,我们就错过了中国历史最隐蔽也最致命的一个结构性病根。

这里要说的不是道德审判,而是另一回事:在中国古代的权力架构里,排挤乃至消灭比自己优秀的人,往往不是偶然的恶念发作,而是身处那个位置的人所能做出的最“理性”的选择。

制度本身把优秀同僚变成了对自己最大的威胁,于是“不如他,那就赶跑他,或者弄死他”就从个人品德问题,沉淀为一种反复上演的政治常态。


吴起剧照

为什么“容不下能人”是官僚体系里的理性选择

先回到公叔痤的那个处境。

魏武侯已经流露出想试探吴起,说明吴起入相的呼声不低,而公叔痤的相位全凭娶公主和前任田文的政局余荫,并无硬核的军功政绩托底。

在战国那种国君说翻脸就翻脸的环境里,一旦吴起做了相国,以吴起的性格和能力,很快会把公叔痤边缘化成摆设。

那时候公叔痤不只是丢官,还可能因昔日排挤吴起而被清算。

他面临的是零和博弈,要么吴起走,要么自己完。

门客出的那个主意成本极低、风险极小、效果极好,吴起性格刚烈好名、最受不了受辱,一激便中计。

站在公叔痤的角度,这是完美自保。

李斯那边更典型。

他本来是楚国人游仕秦国,根基全在秦王一人的宠信。

韩非一来,理论水平比他深,又是韩国公族,秦王若真用韩非为客卿甚至廷尉,李斯立刻从“首席智囊”变成“可有可无的执行者”。

更要命的是,秦国宗室素来排外,一旦李斯失势,郑国渠案那种“逐客”风潮再起,他连活命都难。

所以李斯必须先下手为强,借秦国宗室利益集团姚贾之手,把韩非钉死在“为韩不为秦”的罪名上,这个罪名恰好戳中秦王最敏感的信任神经。

你看,李斯杀韩非,不完全是酸葡萄心理,更是保全自身权位的冷酷算计。

《 《论衡》·虚祸》早就点破:“李斯妒同才,幽杀韩非于秦。”

这说明什么?说明在缺乏制度化的权力制衡、缺乏合法的“异见者生存空间”的君主专制体制中,同级官员之间的能力落差,天然构成生存威胁。

你能干,就意味着你可能取代我;你比我得君心,我就离死不远。

与其等那一天,不如趁你羽翼未丰先把你做掉,或赶走,或弄死,或贬谪,或污以赃罪。

这种逻辑不独公叔痤和李斯懂,庞涓也懂,所以他骗孙膑来魏国,先断其膝再黥其面,让你连跟他竞争的资格都没有。

后来南宋的秦桧害岳飞、明朝严嵩害沈炼、清朝明珠索额图互相倾轧,底层逻辑一模一样。

不是他们天生比旁人坏,而是那个权力容器只允许“唯一受宠者”活着,次一级的优秀人物本身就是原罪。

付费解锁全篇
购买本篇
《购买须知》  支付遇到问题 提交反馈
相关推荐
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