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低俗赌约帖子,不带任何基本面利好,直接把中公教育干出一字涨停,证监会事后查实发帖人为编造误导信息,正式立案。股吧发帖算不算造谣?什么样的言论会被监管追责,情节严重还会触犯刑法?结合证券法客观解读。
大家好,我是律师周兆成。
7月2日,网民安某(网名南京路宝宝总)在股吧发布低俗赌约言论,在全网大范围扩散,带动散户与游资跟风买入,中公教育股价连续涨停。上市公司紧急发布风险提示,深交所同步监控异常交易。7月7日证监会官方通报,已查明当事人编造传播虚假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正式立案调查,查实违法将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移送公安。
法律金句:《证券法》严禁编造传播误导性市场信息,不以发帖人是否炒股盈利为前提,只要客观造成股价异常波动,就属于监管查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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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为法律定性
依据《证券法》,不管是编造虚假利好,还是用博眼球、低俗话题制造市场热度,诱导散户集中交易,都属于法定禁止行为。很多人误以为“只是随口发帖闲聊”,但监管认定标准是客观市场后果,帖子大范围发酵并引发股价异动,即可定性为误导性信息。行政处罚包括高额罚款,情节严重,达到扰乱市场标准,构成编造证券虚假信息罪。
二、监管执法逻辑
本次监管有两点明确信号:第一,不再只打击内幕交易、坐庄操盘,股吧、短视频自媒体流量炒作,纳入常态化严打;第二,只追究源头发帖人,后续跟风转发网友一般不予追责,但大V刻意二次带节奏放大行情,同样会被问询。
三、普通股民提醒
情绪题材炒作没有业绩支撑,行情来得快、回落更快,绝大多数散户极易高位被套,投资决策只能以公司公告、财报正规信息为准。
周兆成提醒:A股不是流量直播间,股吧言论不能随意撬动股价。自媒体靠博眼球炒作个股,早已不是灰色地带,监管查处速度越来越快。
我是周兆成,做一名专业有温度的律师,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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