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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节选自《小说写作教程》
杰里·克利弗 著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再创作
这里我要引用一句名言,看看你知道不知道它的出处。“昨天,1941年12月7日,一个永载史册的日子……”你知道这句话是谁说的吗?罗斯福总统。当时针对日本轰炸珍珠港一事他作出了上述回应,这件事情让美国卷入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如果你了解历史,你可能记得这句话不是这样的。即便说你不了解历史,这句名言是如此尽人皆知,你无论如何也听说过这句话,而且你可能还记得罗斯福总统说的是“一个臭名昭著的日子”而不是“一个永载史册的日子”。这么说,哪个词语是对的?“永载史册”还是“臭名昭著”?另外,哪个词是更强烈的词?即便你不知道这句名言,我想你也会同意,“臭名昭著”是更强烈的词。历史是总体的并且是中性的,而“臭名昭著”一词是指具体的并且险恶的事物。“臭名昭著”正是他当时用的原词。
所以,如果他说的是“臭名昭著”,为什么我却要说“永载史册”呢?猜得出吗?好吧,他说的是“臭名昭著”,不过,他写的是“永载史册”。“永载史册”是他在第一稿中使用的词,在后来的稿子中他把上面这个词改成了“臭名昭著”。“写作就是写了再写”,古老的写作定律就是这么说的。有点儿意思吗?也许。我们走着瞧吧。注意到写作的定律是一个好主意。不过,这些定律并非总是正确的或者有益的。
“写作就是写了再写”,这是一条好的定律,不过,它并没有告诉我们什么是再写(重写),或者如何再写,它只是说再写很重要,言外之意是我们应该奉行这个定律。它也没有告诉我们大家要再写多少次才算好。同理,你要怎么做呢?第一种办法是你要回过头来,一遍又一遍地在你开拓过的土地上反复精耕细作,并希望脑海里突然闪现的灵感的火花能够帮助你把故事写得更好。这种办法行吗?你怎么知道你已经写得够棒了呢?第二种办法是指我们在再创作的具体过程中,初创故事时遵循的原理、定律和指导方针依然适用,且我们在虚构故事和现实生活中寻找生命力和戏剧性的技术手段也依然适用。第二种办法行吗?第二种选择是正确的。尽管在初创阶段你打的是全线出击、遍地开花的游击战,不过,再写阶段却要打步步为营、层层击破的阵地战,步步为营的战法保证你不离正轨并聚焦要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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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配图:电影《女收藏家》
再创作,这到底是什么东西?当我们再写的时候,我们到底应该做些什么呢?首先,再写不是修饰润色。润色是推敲词语、斟酌字句,让你的故事读起来更流畅。正如润色表面上听起来的意思那样,它只管表面问题。如果说润色只是在颜面部位做的美容小手术,那么再写则是指心脏移植的大手术。再写是重新雕镂体量庞大的故事要素,让故事效果更具立竿见影的直接性,情节更具波澜起伏的戏剧性。它包括人物数量、场景数量及其他要素的变更或者增删。不过,你该如何并在什么时候操作呢?
虚构小说本身就是一种在无序状态中创造有序状态的过程。当然,处理无序状态甚至制造无序状态也是这个过程的组成部分。所以,我们在初创阶段制造出来的无序状态还需要用秩序井然的办法加以梳理。不过,在我们讲解实用技术之前,你要初步认识到再创作的总体作用有多大。
请你想象一下,如果你想要把一个故事搞定,那么你需要写出多少稿?你觉得平均需要写出多少稿才行?最成功的作家在作品初具雏形之前要写多少稿呢?记住,没有哪个人能够一次定稿。从我自己、我认识的作家、与我一起共事过的作家以及我阅读过的作家的经验来看,似乎五易其稿算是一个平均值。大多数作家平均需要写五稿出来。十稿也是司空见惯的事情。托尔斯泰创作《战争与和平》就写了十稿。亚里士多德写某些段落写了八十遍,海明威有一个段落居然写了六十遍之多。所以,并非整篇故事的所有段落你都要反复写同样的遍数。你可能给某一场面动了多次手术,而有的语句、有的段落甚至有的场面你根本没有动过什么手术。写下一个完整的场面能够做到一字不易,这种情况是相当罕见的。关键在于你要给自己留下足够的余地把它改好。至于彩排,你想就搞几次就搞几次,然后把每次彩排中绝佳的部分都采摘出来、连缀起来,这样你自然就能获得最佳的演出效果。
一般说来,你大约需要五易其稿才能让你和你的故事发挥出最佳效果来。不过,这并不能解答下面这个问题:你怎么知道什么时候你才算把再创作这项任务完成了呢?有一个故事曾经让我反复写了十二稿,要知道我平常只需要五稿就能把故事搞定。到了第十二稿的时候,人物和故事的新维度展露出了真容,这让我茅塞顿开,我把那个故事的深层意义充分地挖掘了出来。这样固然很好,不过,我是在十二次易稿后才把这种境界发掘出来,这可真是难上加难呀!假如我写了二十四稿或者三十六稿,那又将难何如哉?可能卓越已经近在咫尺,只要再有一稿就能成功了,但我怎么知道呢?
有一条古老的写作规律说:当你写出的最后一稿还没有上一稿好的时候,再创作也就够了,这时即便你再写一稿也只能起负作用。这个答案听起来不错吧?有道理吗?请记住,我曾经给你们讲过,对写作规律也要有个基本判断:有的好,有的不好。这个规律的麻烦在于它根本就没有切中关键。关键问题是:你根本不知道到底哪个稿本更好。你已经迷路了,你需要找到能够让你原路折回的地图,重新获得某种看待问题的全新角度。如果说你对哪个稿本更好能做到心知肚明,那么你就应该继续再写,继续提高。我听别人讲过一些非常有趣的笑话,每次都把我逗得哈哈大笑,精彩的笑料都要分开几次才能说完。过了一段时间,我自己也能把这些笑话说好了。最后,它们甚至一点儿也不好笑了。在创作过程中,这种情况也经常发生。你在自己的故事上面下的工夫越多,你就越能够理解这一点。因为对于你来说这儿已经没有什么意外的惊喜可言了。你的视角开始迷离,面对自己的作品你几乎变成了一个文盲,实在看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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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间的推移,如果你一周或者个把月时间不看它,它就能给你带来一种新鲜感。间隔期最好相当于你写出一稿或者两稿的时间。然后,你又回到了仿佛不识文字的混沌状态。假如你写的是一个大部头,比如说一部长篇小说,那么你就要大胆地径直往前赶路,不要回头看你的开头,直到你写完全篇为止,这时你再回顾故事开局的时候就会有一种新鲜感,这样的再创作才能出效果。但是,即便是一部长篇小说,你也可能感觉寂寞乏味,尤其是当你还需要对部分文字多次返工的时候。这样一来,你和你的小说都有可能跌进由来来往往的车辆轧出的同一道车辙里。
因为这个缘故停下来歇口气可不是一个好办法,你可能会面临失去锋芒和勇气的危险,或许在半途停工期间你的思路还会遭遇阻滞。所以,停下来绝不是一条出路。即使你不能忘怀已经做完的事情,你仍然可以重新产生新鲜感,找到新的思考角度。
我在前面说过,你需要写出五稿以上才能让自己的故事初具轮廓,不过,这仍然没有回答“你怎么知道什么时候自己的再创作已再无可为?”这个问题。我们眼下讨论的问题是以你目前的技术水平怎样才能把作品写到最好,而不是说一口气就要写出完美无缺的极品。你写的故事越多,你自然就写得越好。
你不要仅仅为了追求一篇故事的完美无缺而让自己累死累活。眼下,你只要尽你所能地下工夫,力争做到最好,然后继续前进就行了。当你成为一名更好的写手之后,你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回过头来,把它再写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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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福尔斯先后写出了《收藏家》和《法国中尉的女人》这两部小说。后者非常畅销,后来还改编成了一部电影,这部小说目前是全知式叙事者的伟大楷模。他还曾写过一本名叫《占星师》的畅销书,这部小说的创作介于上面两部小说的创作之间。在成功推出《占星师》十年之后,福尔斯决定把这篇小说彻底改写一遍,他确实这样做了。《占星师》的第二个版本也得到了批评界的热烈欢迎,获得了商业成功,再次成为畅销书。这样一来,《占星师》就有了两个版本,人们认为两个版本不相上下,同时这两个版本之间的差异也很大,甚至到了足以自立门户、各自成书的程度。你应该可以在图书馆里同时找到这两个版本。假如你想弄明白作者身上发生了什么变化,这些变化如何通过他的技艺表现出来,那么你可以把两个版本都分别读一遍。
这么说来,什么时候你才算是万事大吉了?永远不会。不过,当你已经通读了整个故事,熟悉了再写的技术,触到了所有垒位之后,你就能把自己眼下这个阶段的写作水平尽数呈现到纸面上来了(没有人能够发挥自身的全部优势,即便是福尔斯在写作第二版的时候也不免有些许遗憾)。眼下,只要你能明白这一点就算是万事大吉了。不过,以后会怎样谁也保不准。假如你的一个故事自始至终都在你心里栩栩如生(通常是多年如此,而不只是几个月时间),假如是因为新的想法或者(往往是)新的技术让你找到了其中的新的兴奋点,你总是可以再写这个故事的。对于旧作的再创作往往仅针对那些不成功的作品,虽然它们不成功,但是你仍然对其抱有依恋之情,成功的作品一般不是再创作的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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