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建议让“田间到舌尖”安全可追溯
双峰检察公益诉讼推动农产品合格证与生产记录规范化
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李娟燕)“以前只对线上卖的菜开合格证,线下走批发、跑市场的货量更大,反而忽略了。”近日,双峰县某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面对回访的检察官,坦言过去的管理疏忽。如今,他基地里产出的辣椒、各类蔬菜,从田间管护到上市销售全流程可查,每一批次均按规定附带承诺达标合格证,真正实现带证上市、溯源有据。
今年3月,双峰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辖区多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未依法开具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未如实做好农产品生产记录等问题。以涉案某合作社为例,其年产辣椒、油菜苔等农产品达80余万斤,线上线下同步销售,却仅针对线上渠道开具合格证;同时,农药使用记录、销售配送单等生产经营台账严重缺失,相关记录仅更新至去年5月。
“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是生产经营主体根据质量安全控制、检测结果等依法开具的质量安全标识,承诺其销售的农产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承办检察官介绍,承诺达标合格证和生产记录是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身份证”,一旦缺失,消费者无法溯源产品来源,监管部门也难以在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精准召回、下架,既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也给农产品质量安全埋下隐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针对上述问题,2026年4月1日,双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强化日常监管履职,指导辖区内农民专业合作社严格落实合格证开具和生产记录台账制度,确保农产品来源可溯、去向可查。
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行政部门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在全县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排查,对未依法开具合格证、生产记录不规范的主体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针对农产品生产主体普遍“不知规、不会开”的现实堵点,该部门开展上门精准指导与全覆盖专项培训,全面解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与合格证制度要求,现场指导台账填写、平台录入、开证流程等实操内容;组织全县所有农民专业合作社主体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从源头压实主体责任。在此基础上,建立“每月抽查 + 季度排查 + 年度总查”常态化监管机制,将合格证开具、生产记录、农业投入品使用等列为固定检查事项,推动监管由集中整改转向长效常治。
目前,3家涉案合作社已全部完成整改,全县所有农民专业合作社均纳入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实现农产品生产、销售、合格证开具全流程数字化追溯管理。
小小合格证,一头连着生产者的诚信底线,一头系着消费者的餐桌安心。下一步,双峰县人民检察院将紧盯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各重点环节,持续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严防问题反弹,推动构建 “检察监督 + 行政监管 + 行业自律” 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新格局,以公益诉讼检察力量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让老百姓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一审:谭洲伟
二审:罗江
三审:刘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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