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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备受关注的32岁程序员加班猝死案,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此前报道,2025年11月29日,周六早晨,32岁的程序员高广辉在家中加班时突然晕倒,经抢救无效离世。妻子称,他长期超负荷加班,“睁眼时间在家可能不到两小时”,出事前高广辉已极度疲惫。倒下后,他的手机仍在响个不停,抢救时还被拉入技术群催处理订单,死后8小时仍有客户通知工作安排。
这起员工猝死悲剧发生后,围绕工伤认定、企业责任等议题,不少网友展开讨论。今年2月,广州市黄埔区人社局认定高广辉“视同工伤”。然而,家属没有止步于此,而是向企业提起诉讼。8日开庭的就包括两起涉企业诉讼。
事发时,高广辉虽然没有在单位上班,但是家属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他当天仍在工作,且长期超负荷加班,身体极度疲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发布的《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三)》明确,有充分证据证明职工居家工作期间确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不应因在家工作而影响认定工伤。相关规定为员工高广辉的工伤认定提供了明确法律依据。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此类员工意外伤害,获得政策兜底和工伤赔偿。
此案关注的焦点在于,逝者家属以生命权为由,追责企业长期违法超时加班诱发猝死,主张相关民事死亡赔偿。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加班时间每天不能超过三小时,且每个星期上班时间不能超过44小时,每周必须安排休息一天。实际上,一些企业加班时间远超这个标准,明显违反劳动法规定。然而,企业这类违法行为,很难被实质性追责。因此,家属以诉讼形式对企业涉嫌的违法行为提出索赔,无疑具有标本意义。
有报道称,公司曾支付45万元“人道主义支持”,家属已另案起诉要求撤销。人的生命权高于一切。此类纠纷不再仅仅以补偿方式“和解”,家属通过司法途径,要求公司承担法律责任,可以起到示范作用,也让更多用人单位意识到,违反劳动法不是补偿点钱就完事,而是面临法律后果。
此案无论结果如何,对于用人单位都具有警示作用:在追求工作效率的同时,也要注意用工合法规范,尊重和保障员工基本权益,避免此类悲剧发生。
现代快报/现代+评论员 曹玉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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